第二十六章 神探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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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胡随从翻窗而入,加入了翻阅文件的行列。
经过这么一闹,班森也没了别的心思,他坐回椅子上,捡起地上的文件,随手丢回桌子上。
四名随从所看过的案件资料迅速地顺着火种的联系,汇集到他的脑中。
过了大概十分钟,四名随从停止了动作,所有的案件资料都已经看完了。
5年间,跟猎魂者相关的案件有一共193起,其中前两年还比较少,只有43起,只占日常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
可是到了第3年,案件数量达到了121起。似乎猎魂者开始将整个伊修达列入自己的狩猎范围,第3年开始的所有案件都是猎魂者进行追踪审判的,重罪者直接致死,就算只是偷盗或者欺诈,至少也是变成白痴,直接处死的也不少。
而去年和今年,由于整体犯罪率的下降,全年都只有十多起案件,在猎魂者的威名之下,除了一些新来的流民,没有人敢冒险犯案。
真是讽刺,在解决了伊修达所有的罪犯之后,猎魂者自身成了总督府眼里最大的罪犯。
班森这次过来,接走精灵鸟只是附带,最主要的是除去猎魂者这个大患,由于伊修达是粮食重镇,其战略意义非常重要,总督府不希望伊修达落入别人的掌控之中,任何方面都不行!
班森拿起关于猎魂者出现地点和现场人员的两个文件,开始对比起来。
罗萨帝国的治安机构比较原始,出了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城卫队兼职处理,这并不是因为治安问题不重要,而是因为,治安机构说到底是为王室和贵族服务的,一般来说只有贵族和富商的案件才能得到有效处理。尽管治安机构的执行人员大部分也是底层的平民,但是迫于上级的压力,他们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平民的案件往往被搁置很久也得不到解决。
与此同时,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更方便的途径,那就是冒险者公会。平民如果遭遇了不幸的犯罪事件,或者受到贵族的欺凌,去冒险者公会发布委托是更好的处理方式,不需要任何证据,你可以将矛头指向任何你怀疑的人,哪怕是贵族,阶级的鸿沟只能困住那些普通的民众,对于拥有超凡力量的骑士和魔法师可没有任何的影响。
所以罗萨帝国的治安机构大多以缩减财政预算的名义裁撤了,相应的人员和职能基本上都归入了城卫队。然而能留在城卫队的都是有一定武力的人,专业的文职侦探基本上转职为冒险者了,靠承接破案的委托为生。
说起来城卫队查案通常来说是一件很水的事情,虽然拥有武力和非常高的执行力和机动性,但是往往在调查和推理上走弯路,效率一直比不上冒险者公会。
然而王城不一样,先不说王城的案件很少有冒险者敢接,就算接了,有很多地方他也进不去,禁卫军将整个王城牢牢掌控住,没有人能随意犯罪,换句话说,王城出的案件都不一般。由于巡逻和警戒的职能与禁卫军重合了,王城的内城卫大部分工作都落在了查案上面,受到冒险者工会的影响,内城卫采用任务奖励制来处理案件。乔尼就是靠着破案的奖励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结识帝国公主,最终走上逃亡路的。
王城内城卫内部有着完善的机制,为了提高破案率,发挥所有人的力量,他们有专供内部人员翻阅的破案笔记,上面记载了很多查案的技巧,所有成员都可以学习。
班森原来在乔尼手下当副队长,一方面受到乔尼的熏陶,另一方面也因为他家里也需要更多的经济来源,于是他也跟着开始学习各种调查和推理的技巧。
平时跟在乔尼后面,看到队长每次都能发现蛛丝马迹,并且顺着找过去总能有所收获,最终得到赏金和嘉奖,班森很是眼热。可是真的自己开始做的时候,他才认识到其中的难度和风险。
就在一次案件调查当中,班森找错了线索,差点被人弄死,也就是那一次,他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加入了卡姆教团。在那之后,他才真正坐实了内城卫大队长的职位。而那时的乔尼,早就升职去了禁卫军。
相关人员梳理,这是班森印象中对于系列案件最有效的侦破方法,要么是受害人,要么是目击者,一个系列案件必然存在着共同点。将相关人员列举出来,对于案情的梳理有非常重要的提示作用。
班森挥了挥手,四名随从按照他的意思将案件资料进行了分类,然后他习惯性地又将腿架在桌子上,从木盒里掏出一根雪茄,直接抽起来。
虽然班森平时很不正经,但是他对于工作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要不然也当不了几天内城卫队长,事实上,他在那个职位上待了三年,破获的案件比乔尼还要多,毕竟乔尼只做了一年多就升职了,而他放弃了升职。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他才不得不逃出罗萨帝国。
烟雾缭绕中,班森微眯着眼,开始思考整个案件中总结出来的信息。
猎魂者在镇民眼里是一个非常神秘近乎神灵的存在,哪里有犯罪发生,猎魂者就会伴随着黑雾在那里出现,对犯罪者进行审判,并给出判决,在罪犯得到惩罚之后,又随着黑雾一起散去。
对于猎魂者的案件,所有的“受害人”,也就是犯罪者,都是对别人造成了某种伤害,身体上的或者心灵上的。有一个诈骗案,骗子以帮忙周转为借口将很多家庭的税金骗走了,被骗的人过了一个月才反应过来,在那之后猎魂者才出动,将还想故技重施的诈骗犯处死。
如果猎魂者总是在罪案发生之后就能立即知道并采取行动,那只有所谓的神灵才能做到,旧时代的十二主神里,似乎并没有主管犯罪的神,就算把阴谋与复仇之神算上,出现这样的案件,祂只会乐见其成,哪里还会出来审判?
然而在猎魂者相关案件里,猎魂者出动的触发条件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是直接侵害身体或者暴力抢劫、被发现的入室盗窃,基本上猎魂者的都能当场到达,但是对于当时没有发现的盗窃案,以及被发现的时间更加不确定的诈骗案,只有在受害人发现之后,猎魂者才会出动。
这种延迟意味着什么呢?被害人知道之后,猎魂者就能知道,这一点在普通民众眼里,是猎魂者神秘强大的证明,但是在办案者的眼中,这无疑拉低了猎魂者的层次,因为这是人类可以做到的事情。
从猎魂者的“判决”上来看,被处死的主要是犯下杀人、抢劫、强暴、诈骗、拐卖、盗窃等罪行的罪犯,如果只是小偷小摸,或者是故意伤害、欺行霸市、传谣诽谤等罪行,只是将对方变成白痴。有的时候,就算是同样的罪行,处理也不一样。衡量的依据是什么呢?
可能是……对人造成的伤害大小?嗯,似乎是从案件受害人的角度考虑的,有一件案子只是入室盗窃,数额只有十多个银币,但那是一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猎魂者直接找到并处死了偷盗者,还追回了赃款。可是另外一起案件里,一户一等公民被偷了两个金币,但是由于他们家本来就比较有钱,偷盗者仅仅是变成白痴。
班森闭上眼睛,将所有的资料在脑中过了一遍.突然睁大了眼睛。
先将猎魂者假定为人类,拥有超凡力量的人类。从这个角度来看,量刑这件事情是要看猎魂者心情的,一般处置最重的通常是猎魂者最憎恨的罪行。
就算是处死,也是分轻重的,轻者直接致死,严重者死状极惨,从现场来看,似乎是被什么令其极端恐惧的存在在逼迫着,折磨着,指甲断裂,抓痕遍地,血肉横飞。
一般被处以这种刑罚的是……
四名随从翻动起面前的文件,很快得出了结果。
强暴,抢劫,拐卖儿童。
也就是说,猎魂者特别憎恨对女人和小孩下手的罪犯?
嗯,这个先记下来。
对了,还有少数几个诈骗案和盗窃案的罪犯也被处以极刑。受害者家庭都比较贫困,如果那些钱被骗走或者偷走,那对于整个家庭来说,真是灭顶之灾。
这就意味着,猎魂者是一个特别有正义感的人?
不不不,可能只是穷而已……
也许猎魂者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
这一点班森深有体会,他自己家里也很穷,还要赚钱寄给自己的妹妹和母亲,所以他也特别憎恨那些连穷人的钱都不放过的罪犯。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就是猎魂者的活动范围,只要还是人类,就一定会有活动范围的局限,而且,往往会在案发现场留下痕迹,甚至是在现场停留。
猎魂者在目击者的眼里通常是一个身穿皮甲的男性,箭术极强,身上散发着黑雾,看不清面目,杀人时利用手中的雾气形成箭矢,或者直接用黑雾。有极少部分的目击者提出,猎魂者似乎还有一头黑兽作为坐骑。
呵!什么来无影去无踪,只要把黑雾收起来,就可以混入人群,如果没有往这方面想,当然找不到了。至于黑兽,不排除是超凡能力。
推理到这里,似乎陷入了僵局,满足这个条件的人可不少。
班森皱着眉头,吐出一个烟圈,然后再吸了一口,将烟雾吐到眼圈里,形成一个扩大的冲击波。每当他思考案情的时候,总喜欢变着花样吐烟圈,原来他还顾虑着身体,自从加入教团之后,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突然,他想起以前翻阅《城防纪要》的时候,里面常常会提到从一句话。《城防纪要》就是那本在内城卫之间流传的侦探手记,原本是巡逻记录,但是自从有一个人在上面写了自己破案的经历之后,开始有各种人跟风在后面回复,一开始只是写什么“队长666!”“新技能GET!”有人觉得自己的破案技巧更加高超,就把自己的也写了上去,于是成为了内城卫的传统。
那句话出自于开创《城防纪要》侦探手记功能的初代队长:“当你的推理陷入僵局时,不妨反过来想一想,最危险的也许是最安全的,而你的目光只盯着暗处。”
这样的话……
四名随从又是一顿翻找,将结果反馈给了班森。
在所有的猎魂者目击事件里,有一个人的出现率特别高。
嗯,不过还不能确定,先看一下他的资料。
班森突然抬手打了个响指,一名随从打开门,把大厅里的治安署官员叫来了。
“那个谁,去给大爷调一个人的户籍资料。”
那个官员很快把那个人的资料从户籍科取过来了。
猎户出身,有妻女,经济困难,家里突发变故……
班森拿过来一看,不由得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猎魂者,班森大爷出马,你往哪里逃?”
而一旁的治安署官员纷纷露出惊愕的神色,有些怀疑地问道:“班森大人,您确定是他吗?”
“你们这些小地方的土包子,破过多少案子?会不会推理?这么简单还看不出来!等会治安署派人跟我来,我要当场揪出他来!”
班森一脸陶醉地嘬了口烟,缓缓吐出来,声音低沉地说。
“请叫我,神探班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