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五章 落红
想着想着,叶红鱼的思想就有些飘远了,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叶云已经蜕掉了她身上的衣服,让她雪白晶莹的胴体毫无遮掩的曾显在他的面前。
此刻,叶红鱼雪白的胴体躺在红色的衣裙之上,宛如一朵盛开的牡丹,雍容华贵却又美丽无双,不过可惜叶云不是花痴,因此他不会怜惜这朵盛开的牡丹,直接连通自己刚脱下的衣服一起扔到了旁边,将这份美景破坏殆尽。
虽然有火堆,但夜晚依然寒冷,因此叶红鱼不由自主的蜷成一团,不过紧接着又被叶云打开了,并且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强烈的刺痛,让叶红鱼不由自主的抱住了叶云,雪白的贝齿也狠狠的咬在了叶云的肩膀上。
长枪挺入之后,叶云感受到肩膀传来了一阵微凉与酥麻,知道肯定是叶红鱼咬住了自己的肩膀,而此时的叶红鱼肯定很紧张,于是他笑着柔声说道:“我说的没错吧,这落红代表着你依然是清白的,不过从现在开始,你就只属于我了。”
本来因为刺痛而头脑空白的叶红鱼听到叶云这话,渐渐回过神来,而也是叶云这句话让她明白了,男女之间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一刻,她心中的执念突然就这么放下了,虽然付出的代价有点惨重,不过失身于叶云总好过其他人。
一念通而念念通,叶红鱼原本因为执念迟迟无法晋升的境界就这这一刻突然破开了,她晋升到了知命境界,终于也成为了世间大修行者的一员。
不过她还未来得及体悟知命境界的神妙,叶云便再次堵住了她的红唇,与此同时一种奇妙的感觉也从身下传来,将她的思想彻底打断。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叶红鱼从抗拒到顺从,再从顺从到食髓知味,最后彻底沉沦了,到后面的时候她已经主动开始回应叶云了,虽然生涩了点,但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今晚的天气很冷,依然滴水成冰,不过叶红鱼却觉得很热,甚至出了一身的香汗,不过她却没有感觉到黏糊糊的,因为有一个男人细心的帮她擦干了身上的每一丝汗水这才抱着她入睡。
翌日清晨,叶红鱼是被刺眼的阳光晃醒的,醒来的她迷迷糊糊的伸手挡住了从“窗口”射入照在自己眼睛上的阳光,不过紧接着她就发现不对了,因为她现在居然睡着一个类似于金账王庭的帐篷里,而且身上还盖着一床非常柔软舒适的雪白丝被。
如此严重的环境变化然该用户已一下子就坐了起来,而此时她才发现被子下的自己光溜溜的,忍不住俏脸一红,连忙拉过搭在旁边的衣服穿上。
在穿衣服的时候叶红鱼看到了叠在放衣服架子旁边的白色毡子,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一幕幕,俏脸刹时一片嫣红,不过很快她就想到了什么,拿起旁边的长剑就走出了帐篷。
走出帐篷叶红鱼才发现,从里面看有一间房间大小的帐篷外面居然只有两米左右高,大小也只有一米多宽,长也只有两米左右,而帐篷所在的位置正是昨天晚上他们翻云覆雨的地方。
叶云凭空变物的手段叶红鱼早就见识过了,只不过之前叶云变得东西都比较小,叶红鱼才没有太过震惊,但现在叶云居然弄出了这样一个帐篷与丝被来,这就让叶红鱼震惊了,而震惊之余也赶到一丝丝后怕与庆幸。
震惊过后,叶红鱼便开始寻找其叶云的身影来,不过让她有些失望的是叶云并不在,不过当她看到火堆上正往外冒水汽的铜壶时,心中有欣慰了不少。
虽然她并不喜欢叶云,但也不反感,而且自己的身体终究是被叶云占有了的,作为自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人,终究会有些不一样的感情,而且自己能突破到知命,还多亏了叶云。
叶红鱼虽然不恨叶云,但也不会就此喜欢上叶云,毕竟这是让她失身的男人,不过感激到是有几分,毕竟叶云虽然破了她的身,但也解开了她的心结,而等他们回到西陵之日,就是西陵掌教命丧黄泉之时。
其实叶红鱼并不是不想现在就回西陵将熊初墨斩杀,但她才突破知命境界,对这个境界的实力掌握还不够,她需要时间彻底掌控这些力量,而且她发现跟在叶云的身边其实还是很有好处了,不然她早就离开了。
叶云回来的时候看到叶红鱼稍微有点尴尬,叶红鱼也是如此,因此两人都没有说话,尽皆无言,默默的吃完了早餐,默默的收拾东西,默默的继续赶路。
他们下一个目的地是大河国的墨池苑,也就是天下三痴书痴莫山山的师门,不过由于两人的打扮与事迹早已经传遍了天下,因此两人一进到大河国内就备受瞩目,基本上只要进城必然会有官兵护持开道。
这并不是他们敬重叶云,而是因为叶云跟叶红鱼两人的身份太不好惹了,一个是书院出来的,一个是西陵神殿出来的,而且两人的实力都非常的不俗,要是有不长眼的惹到了他们,他们大河国恐怕会很麻烦。
在官兵的一路护持下,叶云跟叶红鱼很快就来到了墨池苑,而墨池苑的王书圣早就知道叶云将要到来的事情,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早就命人在门口候着了,叶云他们一来就给接了进去。
墨池苑的王书圣是一个神符大师,而这个世界神符一道之所以需要在书法这一道有所建树是因为描画神符除了需要贴合天地之道外,还要拥有自己的特性,这样描画出来的神符才能具备更加强大的威力。
王书圣被称为书圣,书法一道自然拥有极高的造诣,因而神符一道也拥有不俗的成就,就实力而言,要比颜瑟厉害不少,毕竟王书圣是书圣,颜瑟却只是神符大师。
不过可惜神符大师再厉害也比不过拥有作弊一般能力的叶云,就连书法一道叶云也稍胜一筹,毕竟他可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
这个时代历史上不少书法牛人的名帖都有传世,各种各样的字体,写法不说数不胜数,但可选择的余地还是非常多的,再加上叶云平时也没有少写毛笔字,不说自成一派,但还是有点功底的,于是毫无疑问,王书圣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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