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月下初遇

  书接上文,上回书说道,突然出现在山洞中的公孙策,暂时替步惊鸿,压制住了仙人散的毒,然而欲解其毒,还要去桃谷,找鬼面神医肖然出面,才有几分胜算。夜深人静公孙策,看着睡着的天心,陷入了回忆。于是便引出了,逍遥谷中逍遥仙,月下红莲映人面,前尘往事莫回首,一斛浊酒尽余欢。
  每到那个特殊的日子,公孙策都会带着上好的汾酒,与他的好兄弟畅饮,每次他都喝到酩酊大醉。都说北汾酒,南绍兴。他的这个兄弟对汾酒,可谓是情有独钟,极其讲究。不是上年份的汾酒不喝,不是王都春风楼的汾酒不喝,不是青城玉杯盛的汾酒不喝。所以,每次与这个兄弟喝酒,都会令他十分头疼。
  其实年少时的公孙策,并没现在这么嗜酒如命,几乎都是出于礼貌的意思意思。直到他遇见了这个嘴刁的家伙,本来互相看不顺眼的两人,却因酒结缘,最后结为了兄弟。有的时候公孙策,会调侃自己,是不是中了他们苗疆的蛊。而那个嘴刁的家伙,也不甘示弱的说,自己分明着了他们仙家的道儿。如今酒依旧,杯依旧,可是与他饮酒的人却不在,只剩一座荒坟。
  如每年一样,他大醉之后,都会回到逍遥谷小歇,毕竟自己千山派掌门的身份,不允许他如此放荡。他是天心口中,那个毒舌嘴贱的臭道士,也是她口中,那个无情无心的掌门人。是的,公孙策就是公羊羽书。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如此荒唐,明明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将她远远的推开,却又在午夜梦回,辗转反侧,也许从他们第一次见面,他的心,就早已经不受他的控制了。
  记得那日,当他晃晃悠悠的回到了逍遥谷的住处时,听见院落深处,有女子的歌声传出。他顺着院子中的小桥,向里走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名背向他的红衣女子。她一边哼着歌,一边把脚侵在莲池里,踏着水。一时之间,歌声清脆,水花四溅。只见那女子似是累了,把脚泡在水里,仰着头忘着星空。她乌黑的秀发,犹如锦缎一般,随着夏日的晚风飘动,穿过云朵的月光,将一片皎洁,倾撒在了她的身上,映出她桃花色的肌肤。兴许是他喝醉的缘故,有那么一瞬间,他竟然觉得这个女子,宛如坠入凡尘的仙子。他不禁轻声走上前去,低头与她对视,也许是惊吓到了她。随着一声惊呼,两人双双掉进了莲池。记得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神经病啊!害我喝洗脚水!”
  从那天起,他便常常来逍遥谷与她相伴,两人一见如故,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从诗词歌赋到策马江湖,从大漠黄沙到江南小镇,仿佛地域没有了界限,黑夜白昼不再交替。有那么一瞬,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可以相守一生的人,他们不用背负天命难为,不用背负天下苍生,不用背负江湖恩怨。烹茶煮酒,举杯邀月,奇闻异事都付笑谈。
  每当他们躺在屋顶,看星星的时候,她会像只小猫一样,依偎在他的怀中,仿佛自己是她在这个世上的唯一。她时常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什么肥鸡(飞机),瘦鸡(手机)之类的词汇。每当他询问她,为何知道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物时,她总是笑着说,自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仙女,白白便宜给他这个凡人了。
  这小妮子有着一手好厨艺,总是变着花样的讨他欢心。在知道他好酒之后,就开始闹着让他,带一些制酒的书籍回来,一有时间就缠着他,给她解释里面看不懂的词句。
  某天。
  “呸呸呸你这酒怎么是酸的?”公羊玉书吐了吐舌头,浑身打着寒颤。
  “酸的?难道是比例搞错了?”
  “”
  某天。
  “小祖宗!你这酒上怎么飘着一层白毛?不会是要给我喝毒药吧”公羊玉书咧着嘴,眉头都挤在了一起。
  “难道是我手没洗干净?”
  “呕你别说了呕”
  某天。
  “这酒倒是酒,可是,怎么觉得缺了点什么?”公羊羽书吧唧着嘴,晃着脑袋。
  “我觉得你是缺打!”
  “哎哎哎!我错了还不成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丫头,从一个对酿酒,一无所知的门外汉,渐渐变得有那么点意思,到最后,还真的被她酿成了两坛好酒。记得那天,他从千山回来,已经是午夜时分了,这丫头居然抱着那两坛子酒,靠在谷中的大榕树下,睡着了。公羊羽书轻手轻脚的坐在了她的旁边,轻轻地将她靠在自己的身上。清风徐来,她的一缕发丝,与他的发丝缠绕在了一起,也许这也预示着,他们这辈子的命运,都要纠缠不休吧。
  他小心翼翼的拿起了,天心搂着的一坛酒,揭开酒上的封条,放在鼻前轻嗅其气味,一丝清香似有若无。他又轻轻晃动了一下酒坛,霎时甘甜四溢,沁人心脾。公羊羽书嘴角微微上扬,他小酌了一口,细细品味,这酒入口圆润绵甜,落口细腻温和,随即咽下口有余香。想不到这小妮子,居然酿出了这等品相的好酒,倒是小看她了。公羊羽书宠溺的看着身边熟睡的人儿,一丝异样的心情,涌上心头,此时的他,不知道是她酿的酒甜,还是她让他的心甜。
  新月如钩,巨大的榕树下,两个人相互依偎的场景,像是一幅丹青,安逸甜美。随风落下的榕树花,落在两人的身上,为这静止的画面,增添了一丝灵气。有的时候,公羊羽书回想起来此情此景,他多么希望时间,就停止在这一刻,直到地老天荒。
  “如果有一天,老天爷让你,在我和荣华富贵中选择一个,你会选谁?”
  “你。”一个字,简单明了。
  “如果有一天,老天爷让你,在我和位高权重中选择一个,你会选谁?”
  “你。”一个字,没有丝毫的犹豫。
  “如果有一天,老天爷让你,在我和三千佳丽中选择一个,你会选谁?”
  “你。”一个字,情有独钟。
  “啧啧啧,你怎么答得这么快?是不是套路我?”
  “你问得问题,显而易见,答案当然不用想咯!”
  “嗯那我再想想如果有一天,老天爷让你,在我和天下苍生中选择一个,你会选谁?”
  “”这次公羊羽书没有回答,因为他不知道。
  后来她告诉他,自己来自异世,她的世界与这里有多么不同。她说,也许老天让她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遇见他,与他白首偕老。可是这个女子,却不知道她的身份,对于他来说,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的重要之人。曾经,公羊羽书以为,他放了司徒忘川与阿宝后,他们两人会善终,但是没想到,阿宝还是死了,他以为此生,再也没有机会遇见异世之人了,没想到老天爷,给了他这个机会的同时,也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为什么他心仪的女子,竟是异世之人?!为什么老天,对他如此不公!他从来没有想过,有这么一天,这丫头的那个问题会成真!
  记得有一天,他明明下定决心,与她摊牌。可是那个青涩的吻,与她痴情的告白,却再次打乱了他的心。从那天起,他不敢再去见她,因为他怕自己,会情不自禁的爱上她,会为了她,违背誓言,舍弃苍生。
  回到千山的公羊羽书,寝食难安,他会时常想起,他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以及那个吻。后来,他只能偷偷的去逍遥谷,远远的看看她,为她添置些衣物。可是,每当看到她,落寞的坐在那颗巨大的榕树下,等着他的时候,他的内心充满了煎熬,他恨不得冲过去,将她狠狠的搂入怀中。他不得不承认,他最害怕的事发生了,这个异世女子占据了他的心,占据了他的喜怒哀乐。
  为了除去这份牵绊与悸动,他决定快刀斩乱麻。于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他终于开了口。面对天心的声声质问,他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因为他怕自己一开口,便会破功,他狠下了心肠,送她离开了逍遥谷。在他转身离开的那一刻,他清楚的感觉到了,那个女子灼热的目光,可是他没有回头。他知道,如果多看一眼,便会后悔。公羊羽书在心里告诫自己,今天,他之所以放走李天心,不是因为他爱她,只是于心不忍。就像当时,对待阿宝和司徒忘川一样。他在心里默念,丫头,快逃吧。最好这一辈子,都不要再遇见我,因为下一次,我就不能再置若罔闻了那个时候,你应该会恨我吧
  本以为再无交集的两人,居然在千山相遇。这时,他是堂堂的千山派掌门,而她是普普通通的外门弟子。至于收她为徒,他不知道是自己的余情未了,还是为日后的计划铺路。他不敢多想,也不愿多想。
  之后作为师父的他,总是让她伤心难过,她一身伤疤,永远提醒着他,自己的残忍与无情。然而,他越是想要将她远远的推开,却又越来越不愿放手。最后他告诉自己,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利用她。也只有这样,他在日后取她性命的时候,才不会手软,不会心痛。
  他知道仙灵玉被盗的事情,与她根本没有丝毫的联系,红英与锦宏是她最好的朋友,以她的性格,又怎么会对他们痛下杀手呢。可是他却卑鄙的借此机会,开始了他的计划。然而在面对她的狼狈,与无助的时候,他却心软了。那个曾经开心自在的女子,变的心如死灰,那个一直对他心存希望的女子,主动要求和他断了关系。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而掐住他的,就是自己的这双手。
  他后悔了,所以他将她救了出来。如她所愿得,放她离开了千山。可是他却无法放过自己的心,于是他带上肖然为他制作的皮子面具,化名为公孙策,跟上了她。他的心里始终放不下,这个惹是生非的丫头,现在他只想以公孙策的身份,守着她,陪她过她想要的生活,也让自己的心,不再那么空荡。
  本以为天心这丫头,会过上她所向往的生活,可是碧瑶的嫉妒,让她成为了江湖通缉令上的众矢之的。因此他只有尽量在她的身边,替她披荆斩棘,护她周全。
  至于步惊鸿的出现,着实让他心有余悸。因为作为一个男人,他不会看错步惊鸿眼中,对天心的情愫。在经历了名剑山庄的劫难后,他们之间的牵绊,似乎越来越深了。如果有一天,她爱上了别人,他不确定自己会欣然接受。
  他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那是他无法卸下的职责与天命。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秘密要等着他亲手了结。他们都在等他,等他用异世之人的命,去实现那个誓言,封住那只困兽,守住天下苍生。
  如果当初,他没有与那个人结为兄弟,九龙冰室里的女子,早已经成为了他公羊羽书的妻子。如果当初,他没有闭关,他的兄弟和那个女子是不是就不会丢了性命。如果当时,他不曾放过阿宝与司徒忘川,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而复生。如果她死而复生,天心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死了。可是没有如果,这一次他绝不能再有任何的差池,有些东西,已经不是他可以控制的了
  “师父!求求你!求求你相信我”睡梦中的天心哽咽道。“为什么为什么”
  天心的梦话,打断了公羊羽书的思绪,最终,他叹了一口气,将天心搂进了自己的怀里。看着怀中的人儿,他凝重的脸色,缓和了许多。这个丫头,总是可以轻而易举,撩动他的每一根神经,让他每次,都用难听的话,来掩饰自己的失常。也许终有一天,他会彻底失去她,所以就让他在那天之前,以公孙策的身份,好好的守着她,陪她浪迹天涯,看遍天下美景。如此,也不枉与她相识一场。
  “任凭落花随流水,情到深处怎不知。奈何命运催人愁,只得个错,错,错。”公羊羽书苦笑的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