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烦恼与无名(上)

  俺写这本书,实在是自寻烦恼啊。写的如此艰难,烦恼更加深一层。俺自以为发现了什么,实则一无所得。范仁,其实你根本什么也没看懂,你离懂还差的十万八千里呢。
  范仁尴尬地笑笑:您老继续。
  识神懂了只是知,元神懂了才能行。
  忽然感觉上面章节的分析,仍然解决不了头疼的问题。头疼多年,不知其所来,亦不知其所终,有名的烦恼谓之烦恼,无名的烦恼谓之无名。
  烦恼是与生俱来,但又无从发解。识神的烦恼是烦恼,元神的烦恼是无名。表现在无名的头疼上。
  中间插入本章,纯为本人的头疼问题。到底是因为头疼而烦恼,还是因为烦恼而头疼,恐怕永远是一个难解的环。
  注意,本章很诡异,不知道要阐述什么,也没什么道理,几乎彻底败给了心魔,好在最后关头清醒过来。
  俺是写完了才认识到。头疼让俺疯狂,就来个彻底的表演吧。
  范仁,你就笑吧。
  这个头疼就是个紧箍咒,戴在头上,从白到黑,从南到北,根本就不疼,也什么都不影响,又好像什么都影响。
  紧箍咒啊紧箍咒,这个形容的太贴切了,就是戴了这么个玩意。贼老天,究竟什么时候做的手脚?
  真不信这个邪了。
  悟空道: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能不能去拍个CD看看,能,但看不出烦恼所在。能不能多钻研几本道经佛经,能,但头疼不能专注。
  据说佛陀在菩提树下一朝开悟,彻底解决了人类烦恼问题,心向往之。如此解决了头疼问题,就是得道之时。
  如果破不了障,一切都是空谈。
  头疼终日,依然摆脱不了贪嗔痴念,到底是为何?
  难道是中了情花之毒了?
  凡人啊,烦人!
  烦恼的因果是欲望么?,如果删除了欲望,空留一具皮囊,留作何用?
  无名是抑郁和焦虑,希望是精神的欲望。
  远处的天堂不是天堂,现实的烦恼是头疼。
  吃也吃的下,睡也睡的着,想也想的明白,可是就是头疼,不明其所以,难道头疼是对一生错误的总结?
  是血脉淤积,是思虑不足?
  要徐徐图之,又不觉改善,缺乏见效的手段。
  还差点什么?
  必须在茫茫中找出一条出路,不能听任造化的摆布。
  至少,头疼不是缺胳膊断腿,难道是脑残?脑残可治否?至少不是先天的,后天的残疾也是残疾,至少别人看不出来,别人看不出来并不表明我不残,我为什么要说出来?看啊,我是个脑残,至少我够胆说出来。
  别人打坐在筑基,在结丹,我在放松后脑,我去,是要打通玉枕关么。
  还有什么招?还有什么招?我不想成仙成佛,我只想摆脱该死的头疼,其实一直都是这样,并没有加剧,可是为什么越来越不能忍了呢,本来是和谐的共生关系,闲来可以解闷,现在与之不共戴天。
  头疼也很郁闷啊,这么长时间都过来了,你小子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于是乎变本加厉。
  笑话啊笑话,人类不屈的灵魂,只是自讨苦吃。
  头疼老实交代,你是上帝下的紧箍咒么?以防我发现道之奥秘!
  阴谋啊阴谋。
  要是真是阴谋,你是不是该上精神科去看一看了。
  去啊,谁怕谁。
  我看是,上帝疯了,搞什么搞。
  范仁,上帝造人包藏祸心呀,全是为了控制上的方便,开了很多的后门,遵循以下法则。这是天机,俺也只能泄露一二。
  其一,是非判断法则,构成人的思想。
  其二,不完美法则,人之身心完全健康是不存在的,在生存阶段总有这样那样大大小小的问题存在。
  总之人是顶级的造物,是未完成的实验品,还需要继续进化,仙才是最终的成品。
  其三,养蛊法则。爱拼才会赢呀!
  其四,安全驱动法则。
  其五,完成奖励法则。
  *上帝造人法则第六条:惯性法则。
  你要问上帝造人法则一共有多少条?俺不知道,俺知道也不说。
  人一旦形成了意识,那么其全部的作为,就是要保住这段意识不被泯灭。固守已有观念、追求完美、竞争、求长生、实现理想,其实都是为了意识不灭呀。
  完成是补全的行为,生命因养蛊而不安,缺憾是易变的依据,阴阳互变,圆满态注定不可持久。
  上帝给人装上意识,是为了让身体在竞争中更安全;但意识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不可说,不可说,再说俺就又要被压到五指山下了。
  人有了自我意识,便要与孤独做斗争,构成我的意识的大众部分是长久的,我要拼命维护。唯独1%有别于大众的意识,这是由每个人独特的经历和特点形成,我要拼命坚持,并且渴求认同。
  我只是身体的代号,本相其实是无我,正如,上帝把痛苦和烦恼裹了一层快乐的糖衣,人一辈子都是为了,子虚乌有的我在争名夺利。
  意识除了遵循安全驱动法则,还有一个惯性法则起作用。
  不说了,不说了,师傅,别念了!!!
  我如同是大战风车的唐吉坷德,很可能面对的是不存在的敌人。现代医学发现,疼痛可以仅仅存在于意识当中,比如战争中截肢的伤员会有幻肢症,患者在伤处愈合之后任然会感觉疼痛难忍,这真是充满了戏剧性了,可是当事人却笑不出来啊。
  因为惯性法则的存在,人的思维和行为一旦形成的习惯,会形成定式,在没有外界强力作用情况下,基本上是很难改变的,习惯是自我的组成部分。甚至人在幼年时形成的固定模式,都会伴随一生。
  性格,就属于意识惯性,你现在意识到其重要性了吧。
  人的性格有内向、外向,其实不过是表象,无非是情感的表现习惯。一旦形成了习惯,就变成了我的组成。
  没有重新开始的觉悟,人是很难改变旧习的。
  任何习惯的形成,都是对安全的适应,所以一旦改变,就会引发不安。
  人形成某种习惯,七天是一个小周期。
  七天是上帝创世的周期,也是社会习惯的周期,人体也会将七天纳入自身的节奏。
  你不信?那么你戒个烟给我看看。
  意识惯性的可怕之处在于:你即使知道错了,你也不愿改变自己。我们见过的辩论多了,你见过有一方承认自己错了么?
  忏悔的意义就在于此:真心承认错误,你就进入了无我,得到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