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火中取栗
五岁稚子,何其无辜,但是因为他是储君,国灭后唯一的路便是一死。
他母亲是宇文家族有名的美人,山琥翁主,宇文家出情种,自始至终,东胡王的后宫只有她一人,也正因此,宇文皇室子嗣单薄。
除了一个早年夭折的姐姐,宇文皇室只剩下他一个孩子,他是尊贵而孤独的孩子。
国破之痛,没有兄弟姐妹同他分担,他只好和大人站在一起面对狂风暴雨。
父亲守城被斩杀,头颅被新的东胡王拿下,借此要挟山琥翁主,她的美惊动整个东胡,东胡国母,如今成了阶下之囚,只是,新王没有虐待她,他想要她成为新王后,看着他手里丈夫的头颅,再转过身看看自己尚且不知世事的幼子,取舍之间,她恭敬地拜倒在他脚下,成了他的王后。
他不喜欢这个孩子,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容忍妻子身边还留着别人的孩子,他强迫自己接受,可是他骗不了自己的心,看见那个孩子就会忍不住想要杀了他。
原本整个东胡都将会匍匐在宇文仲弘脚下,可如今宫里的人再也不会跪倒在他面前喊一声太子殿下,前朝的人恨不得离他远一些,当做从来不识这个孩子,他是灾难,是耻辱。
她母亲牵住他,要他喊新王一声父王,宇文仲弘甩开她的手,“本宫是宇文氏,怎可认贼作父!”
他不知,正是那句话逼死了母亲,其后一天,母亲自缚于殿中,临死前写下遗书,望陛下厚待宇文皇室最后一个孩子。
他是前朝遗孤,是一根扎在东胡王心中的尖刺。
他在想,如何处置这个孩子。
宇文仲弘在母亲殿外久久徘徊,他还不能明白,母亲究竟为何抛下他离开,也不知死亡是何物,他只知道,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母亲了,再也没有人拥他入怀。
他蹲在那孩子面前,“你觉得我应该杀了你吗?”
宇文仲弘背过身,坚定地告诉他,“倘你不杀本宫,总有一天,我要把天下握到手中,以天下最锋利的刀剑刺进你胸膛中,以你的鲜血祭奠我父王和母后。”
东胡王大笑,“好一个把天下握到手中!若有那日,我必定等你来取我性命。”
他没有杀这个孩子,反倒把孩子留在宫中,和自己的孩子同吃同行,可是,他不认为他亏欠了这个孩子,江山是能者的玩具,无能者自然垫在帝王脚下。
是那个孩子的清冷傲然打动了他,他身上有宇文家族的帝王之气,那是他在雨师家族的孩子身上所不曾见识的。
有人欺他辱他,他绝不容忍。
只是他一人,如何抗得了众多雨师子弟,有一次,雨师乘歌让人把他母亲的玉珏吊在放徽湖上,要他火中取栗,他若不肯,他就一箭穿过,把那玉珏射入湖水中,让他再也寻不到他母亲留给他最后的物件。
他终究低了头,把手伸进炉火中,取出了炭火下的栗子,一只小手,被烧得发黑,红肉混在黑色的肌肤间,缓缓地向外流血水。
雨师乘歌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毫不讨饶,干脆利落把手放入其中。
他把栗子几乎握碎,“给你,现在把玉珏还给我。”
雨师乘歌同他年仿,从未见过这般倔强又冷傲的孩子,他那时阴郁,没有人在他脸上看见过笑意。
雨师乘歌说,“你给我笑一个,我便给你。”
宇文仲弘把手中的栗子丢在他脸上,发了狠打他,把他揍得鼻青脸肿。
旁的孩子阻拦,宇文仲弘举起拳头,“谁敢阻我,我扼断谁的脖子!”
小孩子都吓得不敢向前,最后还是宇文律拉开了他,“打死他,你的玉珏就没有了,你的命,也没有了。”
他把玉珏还给他,“拿好了,珍贵的东西不能随便乱放。”
不可思议,水火不容的两个孩子,后来成为了手足之交,我暗自惊叹博端格的度量,要是雨师乘歌敢这么欺负我,我绝对不可能和他成为朋友。
这其中应也发生许多事。
第二天我正要回去,凑巧赶上博端格回来,我刚净了手,在方正的白色绸布上擦干手,我接过他丢给我的衣服,他在换外袍,也没有避着我。
袖子伸了一半卡在当中,周围的侍女小厮又都被他遣出房外,我走近几步,帮他更衣,一边问:“太后娘娘如何?”
“皇奶奶无碍,她啊,顽皮得发紧,就是想把前几天在猎场捕到的野鹿分给我们几个,又担心我们不去拿,才借生了病把我们聚在一起。”
我笑出声,帮他把系带系紧,“抬手。”
他抬起胳膊,“在府里用过午膳再走吧?”
“不行,我昨晚没有回去,此时回去缈姐姐和殿下也要数落我。”
他轻点我的发髻,“不会,我让人去传了话。”
“你把我的头发都弄乱了!”我不许他动我的发髻。
“是啊,都乱了。”
我凑到镜子前,“没有乱。”
他从我背后看我,我从镜子里看他,我们跌入镜子内的世界,似乎进入了一个很隐秘的地方,那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我回过神,“那,中午就不走,晚一些,椿儿醒了,我逗逗她才走。”
“好,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他说皇太后娘娘给他带了一大块最好的鹿肉,中午他烤肉给我吃,我眼巴巴等在后院的园子里,没一会儿炉子便支起,他把人都屏退,只剩下我和他。
我把鹿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放在碟子中,博端格往炉子内夹炭,一边用扇子扇火,我侧头,看见他袖子里有一本书,只可惜看不清书名。
“火候够了,你把肉端过来。”
我把盘子放在一边,拿筷子拨开鹿肉,鲜红的鹿肉,一看就是没有放过血的红肉,东胡人和南魏人不同,他们杀生不放血,借此保留鲜味,可是南魏人认为不放血,腥味较重。
博端格问:“看见盐粒吗?”
“没有。”我摇头。
“可能是忘记了,我去拿来。”他说。
鹿肉逐渐被炭火烤得发白,我望着架在炭火之上的铁网,鬼使神差,忽然把手放在那烧红的网架上,博端格揪住我的手,“你在干什么?”
我的手指刚触到一根网丝就被他扯了回来。
他翻开我的手,“有筷子,你拿手碰它做什么?”
我没说话,任由他把我牵到太阳底下,他翻看我的手指,我也低了头看他,见他手背上还有我咬他的痕迹,结了一圈小小的粉色疤痂,顺着他手掌的纹路,那深处的伤痕刺疼了我的眼。
我和哥哥虽然备受排挤,可我们从来没有受过重伤,充其量就是挨一个巴掌,被有权势的良人横踢一脚。
“那网子都烧红了,你看不见吗?”他握住我的手指问。
我难过得不行,“火中取栗是不是很痛?”
他的手一顿,“谁和你说的?”
“你还好好站在我面前,真是太好了。”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