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中元 上
启瑞门外,宫人们齐整地站成几列,他们静默地,没有生气地等在一旁。远远地,就看见好一群人拥着一辆马车进来。待它稳稳停下,宫人们速行礼,齐呼:“恭迎晋阳公主。”
太皇太后身边的女史迎上去扶公主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下车。晋阳大长公主照例来拜见太皇太后,今日也是少见,携了女儿同来。
女史恭敬道:“太后命我等在此迎接公主,公主万安。”她又把头转向一旁的女孩子,“见过姑娘。”
公主轻声道:“免。”
女史看着那女孩,微笑道:“姑娘眉眼秀雅,是难得的美人。”
女孩微微躬身回礼,说:“女史谬赞。”
女史没想到会得到如此礼待,自知身份低微不敢僭越,忙改了话,“请随我去百福宫。”本朝礼法严明,宫中向来谨遵祖上规矩,所以她如此谨慎也不奇怪。
公主盈盈牵着女儿的手,边走边嘱咐道:“菀昭,待会见了外祖母,可别失了礼数,叫别人笑话。看到表哥,别像小时候那样被吓得哭出来。”身边宫人故作未听,低头尾随。
冯莞眉心一蹙,辩解道:“他知道我怕狗,还故意牵狗吓我,母亲错怪了。”
公主柔声道:“你表哥现在登基做了皇帝,什么事都要以他为尊。遇着他时刻守着规矩,免得落人闲话,说我们失了身份。”公主凑过身来,细声道:“眼下前朝不宁,后宫里万贵妃得宠,要处处小心。”她为女儿扇着扇子,“太皇太后对你的终身大事很上心,不知是哪家才子这么有福气。”
冯莞红了脸,低头道:“母亲别取笑我了,一切都由太皇太后做主。”公主抿嘴笑着,牵着她向前走。
步入百福殿,宫正孙萍领着一大群人候着。孙萍过去伺候过公主,对她格外亲切。她满面春风,说道:“太后正在同万贵妃说话,请公主和姑娘到偏殿更衣。”
公主进了东侧殿,而冯莞被带到西侧殿。宫女们散开她的头发,重梳了她的双环髻,还特意留了垂髾,这自然是少女最平常的发髻。宫女将首饰匣捧来,冯莞挑了一对点翠珠花,湖蓝上露着绚丽光泽,又不失雅致。上穿藕丝衫衣,下着碧蓝绣裙,清丽淡雅,颇具丰韵。随侍老妪看她如此装扮,甚是赞许。
冯莞出去,公主已更衣完毕。正想进去,直面了万贵妃从里面出来。万妃微微行礼,淡淡道了句:“大长公主万福。”未等冯莞见礼问安,就离开了。公主一笑置之,不加言语。
百福殿内独有昏黄,光线并不明朗,似乎笼上重重远山雾,隐然不散。太皇太后虽然抱恙,这里却未因此沾染上病气。反而,时花娇美,檀香不绝,特有韵味。
太皇太后就坐在榻上,常年病痛侵蚀着容貌与躯体,干瘦的身躯极为羸弱,华服繁饰也压得她起不来身。她的身上有着老人的浑浊,却保有皇后威仪。说不清,道不明,仿佛是天生所带。那种威仪没有随着太皇太后逐渐苍老而消减,在她的眼中就深藏锋芒。
冯莞看见外祖母,眼中的泪水就凝在睫上,悲喜交集,也只得咽下悲怆。
公主上前接过老婢手中的药碗,请罪道:“女儿不孝,还有劳容娘服侍。”
太皇太后慈爱道:“除了容娘,也就是你伺候哀家最舒坦。”她又转向冯莞,和蔼地说:“菀昭这孩子愈发美丽,在气韵上与众不同。”她伸手一招,“来,让外祖母看看。”
冯莞端庄地走过去,她小心地盯着自己的外祖母。太皇太后年轻时的容颜犹可追寻,她的脸只是被年岁刻上痕迹。她,像极了母亲。冯莞能想象到她当年的丰姿:身量纤纤,容貌姣美,手持菱纱扇,在洛水畔等着高祖。仿佛还能看见她在蓬莱殿中痴痴等着自己的枕边人。但那都成了过眼云烟,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步入了阴间,经过数个春秋,与他们渐行渐远。她只能在太医的照料下拖着日益老去的病体继续活着。
她愿用手抚去她脸上的岁月伤痕,但愿能恢复以往的风韵。看到那个年轻貌美,主宰后宫的倩影。虽然神祗没有赋予她那种能力,但美人永不褪色。他日史书工笔,定会为外祖母留下盈盈芳迹。
“不知怎的,倒看到了她外祖父的样子。”太皇太后突然笑道。“儿孙中也就皇帝能看到他祖父的样子,依我看,这孩子福泽深厚着呢。”过去,她的外祖母从未提及,人人都道她很像母亲。
“母后言重了。”公主道。
冯莞立即回道:“太皇太后所言,菀昭承受不起。”她看见太后眼中没有浑浊,而是清朗,她不敢与那双眼睛对视。昔年张婕妤和李德妃容貌为后宫之冠,威势也更甚于还是皇后的太皇太后。但论及智谋,太皇太后却远在她们之上。或许因此,太皇太后才能数十年来宠命优渥。她身后有着数不清的刀光剑影和阴谋诡计,在她的眼中总存有一丝难以捕捉的阴冷,就像失去光泽的刀锋,但依然保持着锋利。
所幸,那把刀的刀刃没有面向她。外祖母是慈爱的,她一直坚信。因为过去,柔和的外祖母一直是她少时的依靠。
太皇太后喝过药,用帕子擦了嘴角。问道:“今年多大了?”
“十五。”
太皇太后笑道:“正是最好的时候。”她对公主说:“这孩子哀家越看越喜欢,不如就留在宫中小住几日,也好陪陪哀家。”
冯莞回想年少时陪伴外祖母的时光,四年未见,顿感悲伤。她此番已下定决心安身长安,以报外祖母恩德。
公主嗔道:“母后有了外孙女,就把女儿丢在一边。”
太皇太后笑得合不拢嘴,“好,好,好,让你们母女同住。”唤来容娘,“把青禧殿收拾出来。”
冯莞和公主辞别太皇太后,就到太液池去,可没想到半路上,刘贤妃就请公主去她的灵韵殿了。她只好带着侍女去赏景了。
池边垂柳被描上鹅黄,染上了紫微宫亭台楼阁的辉煌。杨柳环合,似是宫女眉上的青黛。太液池浩浩汤汤,湖面波光万顷,春水潋滟,水天相连化为一体。又因临近日暮,霞光映在水里,似乎是在池水里铺上一匹锦缎。远处隐约可见岛屿,其中楼阁都披上仙雾,似乎登岛即登仙,令人神往。池畔上少了岸芷汀兰,却在湖风中寻得了馥郁芬芳。许是刚下过雨的缘故,太液之景似乎被抹上了几笔,但却蒙上了深深愁影。原以为这只是感慨物是人非,深究其里,变的正是心境。她不愿去探究猜不透的内心,为自己再添新创。
她总是喜欢欣赏面前奇异的波光,它更胜于皓月之明,无论朦胧澄澈,哪怕是幽寂夜雨,总有风采。她曾沉醉这里,即使是在洛阳的故乡,她也会把女儿情怀托付给太液。但是,用不了半个时辰,她就会从梦中醒来。因为她已经失去了太液,过去已经不复存在了。
“白日丽飞甍,参差皆可见。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冯莞轻轻念道。她儿时在宫中长念此诗解思乡之情,离宫后却是对此念念不忘。
身后却传来有人说:“喧鸟覆春洲,杂英满芳甸。可惜宫中沉寂,远不如谢宣城笔下之景令人流连难舍。”冯莞听这声音熟悉,便转过身。一个青年男子站在她身后,雍容通雅,庄静清俊。雨华湾那儿有很多礁石,浪也很大,汹涌的海蕴藏着独特的魅力,但风景却鲜少有人欣赏。这里离市区很远,又没人宣传,没人开发,以至于平时连渔民都很少来。
何舒邦很喜欢这里,反而很讨厌风平浪静的黄金海岸。他对海浪情有独钟,总能从澎湃的浪中感悟生命。
下午很安静,三点准时喝下午茶。今天他对眼前这一切无比烦躁,茶没喝几口,三层塔上的点心吃了不少。放下了一切礼仪,大口大口地吃苹果饼。
“你的样子,像是失恋了。”何仕英讥讽道。
他咽下嘴里的食物,“真让我想起被女朋友甩了的囧样。”
“啊,这倒是我了解的不详细了,我记得你那个时候差点就和她结婚了。那后来怎么样了?”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情寻开心。别提了,刚订婚,女方就把我甩了,跟我说她要和别人结婚了。”他的明知故问和旧事重提令何舒邦更浮躁了。
“咦,你们不是当时爱的死去活来的,你为了帮那个女生,特地找了一圈人,还花了不少钱。最后,应该是打水漂了吧。”
何舒邦哽咽无言,“嗯。”
“没破壳的鸡雏,一点打击就受不了了。”何仕英把雪茄放下。“想听听我的经历吗?”
何舒邦没回答,重新找回了优雅,默默喝着茶。
“我可是经历两次破产的人,被逼债,恐吓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了。经济危机还没开始,我就因为团队里的叛徒从中作梗差点跳楼自杀,后来我想想,死也不过是换个地方受罪。”
“那个时候我好像还没见过你吧。”
“嗯,也不能说彻底没见过吧,有几次碰面都在本家,可惜我是个外人,一般情况下见不到你们。”
何仕英继续说,“我重新做了些安排,搜集了不少证据把他送进监狱。可是浪费在他身上的时间和精力非常不值,后来我在处理这些人的时候,选了折中的方法,物尽其用,一旦没了利用价值,就把他切除了。”
“利己主义者的故事。”
何仕英吃块巧克力,“也不算吧,商人这样太平常了。”
“也对,但医生要像你那样报复,会乱套的。”他小抿一口茶。
“哎,不是在谈你失恋的问题吗?可能我老了,变得絮絮叨叨了。”
他垂下眼眸,“几年前的失恋罢了,时间会冲淡一切。”
“别跟我说,你靠和病人交流抚慰自己的内心。小心这样的疗法让你也陷进去,得精神病。”
“不会。”他鄙薄地看过去。
何仕英把雪茄塞到他嘴里,“我早就想看你抽雪茄是什么样了。”
他把雪茄拿下来,“收起你的恶趣味。”
“不想疯,就离的远点,你惹不起他们。要知道,没什么人能永远罩着你,但觊觎家产的人永远都在。我们是行走在悬崖边缘的人,危险一直在身边,从未消失。”
“我知道,可我没办法继承家业。”
他用茶刀切开火腿肠,可从一开始就是偏的,刀狠狠地划在盘子上。
“你还太年轻,现实那么残酷,你只能蜷缩在角落里,等着别人去救你。即使拼死反抗也不过是为了保命罢了。”
何舒邦的眼中荡漾着惊恐,“你。”
“快点成长起来吧,小鬼。”
大学第三年上学期,关芝雪难以按捺住自己对爱情的渴望,上各个表白墙去找男朋友,可是来找她的人都是平庸之辈。这令关芝雪大为苦恼。不过,因为长得漂亮,很快她就在某家高档西餐厅里结识了自己的男朋友。对方是个帅气多金的钢琴师,虽然家庭差距大,但他们的相遇好像是注定的。
他们在西餐厅一见钟情,钢琴师很会聊天,无论说什么都不会累。关芝雪陶醉其中,后来约会越来越频繁,她甚至想到了婚姻什么的。
但后来,她很迷茫,因为她好像感觉到男友的疏离了。他时不时会拒绝她的约会邀请,虽然总因她缠着不放而妥协,可已经证实了热情在消减。
近一个月,无论怎么样,钢琴师总说自己在忙,只是偶尔请她出去看个电影,喝顿酒,挥霍青春。可她那天来他的公寓,钢琴师恰好在弹《友谊地久天长》。那是首名字欢快,但旋律悲伤的曲子。
没想到他张口就是:“我们的恋情该结束了,想了好久,我不想让我未婚妻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