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四章 决盎
今天程咬面前坐着一个人,他不认识,到是看着眼熟,或者说以前好像见过,能和程咬金这么坐在一起的,貌似应该不会是个小人物。
“樊国公,你叫段伯伯就行!”程咬金大大咧咧的说道。
程处瑞一听就知道这人是是谁,段志玄。这可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绝对李世民老铁杆,和程咬金也是相交莫逆!
“见过段伯伯!”程处瑞上前行礼。礼节是不能差的,程咬金郑重的介绍自己就知道这人的份量不一般。
“哈哈哈,平阳驸马,早就听闻你的大名,前些日领兵,听说了不少你的事情,不错不错!知节到是有一个好儿子,比我那几个强多了。”段志玄打量着程处瑞说道。
程处瑞谦虚的回道:“哪有,一般般的,没您说的那么好!”
“行了!你小子别弄那些虚的,这也不是外人,你段伯伯这次回来是有一件事情,你小子听说没有,最近冯盎派他的儿子来长安了!”
冯盎,说起此人,就要多写一点介绍一下,确实是一个能人中的能人。
冯盎,字明远,高州良德(今广东高州)人,自称十六国时期北燕君主冯弘的后裔。冯弘因不能忍受投降北魏,便逃往高句丽,派其子冯业带领三百人渡海归顺东晋。北燕灭亡后,冯业留在番禺。冯业的孙子冯融时,担任南朝梁罗州刺史。冯融的儿子冯宝,娶岭南高凉的越族大姓洗家的女儿冼夫人为妻,因而成为高凉地区越族的首领,南朝梁任命他为高凉太守。冯宝与冼夫人生子冯仆,冯仆即冯盎的父亲,石龙太守。
开皇十年(590年),番禺夷人王仲宣起兵造反,岭南地区各族首领多起兵响应他,于是王仲宣率军包围广州。冯盎的祖母冼夫人派其孙子冯暄(冯盎之兄)率军救援广州,冯暄一向与叛军将领陈佛智友善,于是故意逗留不进。冼夫人得知后十分愤怒,就派人到军中逮捕冯暄,关押在州城监狱;另派冯盎率军讨伐陈佛智,冯盎击败叛军,将陈佛智斩首。冯盎率军进至南海,与隋朝大将军鹿愿的部队会合,然后与广州守将慕容三藏合兵攻打王仲宣,王仲宣的部队溃败,因此广州得以保全。隋文帝因冯盎平叛有功,任命他为高州刺史。
仁寿元年(601年),潮州、成州等五州的僚人造反,冯盎快马飞驰到京师,奏请朝廷出兵讨伐僚人。隋文帝命令左仆射杨素和冯盎讨论僚人反叛的情形势态,杨素对冯盎感到惊奇,说:“没想到蛮夷中竟有这样的人!”随即隋文帝下诏命令冯盎征集江南、岭南的军队进攻僚人。叛乱平息后,隋文帝任命冯盎金紫光禄大夫、汉阳太守。
大业七年(611年),冯盎跟随隋炀帝杨广出征辽东,因功升任左武卫大将军。
义宁二年(618年),隋朝灭亡,冯盎赶回岭南,集聚民众,自任首领,统率部众五万人。[9]不久,冯盎以苍梧、高凉、珠崖、番禺地区依附割据岭南的林士弘
唐朝武德三年(620年),广州(一作番禺)、新州(今广东新兴)的贼帅高法澄、冼宝彻杀死原隋朝官吏,占据二州,归附于林士弘。冯盎率军打败他们。不久,洗宝彻的侄子沈智臣重新在新州集聚军众,自称首领,与冯盎对抗。冯盎率军进讨,两军刚交锋,冯盎就脱下头盔大声喊道:“你们认识我吗?”敌方军众大多扔下武器,脱下战衣露出上身向他叩拜,反叛者的队伍因而溃散。冯盎活捉洗宝彻、洗智臣等人,于是占据广州、苍梧(今广西梧州)、朱崖(今雷州半岛、海南岛一带)的地盘,自称总管。当时,有人劝冯盎说:“隋朝已是末世,分崩离析、时局动荡,国内大乱;唐王虽然应运而生,但他的影响、教化尚未使人信服,岭南、百越之地尚无所归属。明公攻克平定二十个州,占地方圆数千里,岂是汉代赵佗的九郡能相比?现今名份还未确定,请加‘南越王’名号。”冯盎说:“我家居留百越之地已经五代,州郡长官所辖之地仅我一姓,子女玉帛我已有,人世间的富贵,像我这样的都少有。常常怕承担不起重担,使先人蒙受耻辱,怎么敢效法赵佗自己称王一方呢?”
武德五年(622年)七月十八日,冯盎接受唐朝名将领李靖的檄文,率领部属归顺唐朝。唐高祖李渊在冯盎的辖地设置高、罗、春、白、崖、儋、林、振八州,任命冯盎为上柱国、高州(今广东阳江)总管,封吴国公,不久改封越国公,任命冯盎之子冯智戴为春州(今广东阳春)刺史、冯智彧为东合州(今广东雷州)刺史。不久,唐高祖再改封冯盎为耿国公。
“老段,这事说起来,老子以为有仗可打,哪知道屁都没有,打个毛线。说起来冯盎也是真舍得,把他的那个大儿子送来!”
“知节,你啊,就是想打仗,说起来咱们中原刚刚平定,四处虎狼环抱,内部还有一些地方小规模的战乱,此时要是岭南真的打起来,就不好说了。”段志玄笑着说道。
“这是怎么回事?”程处瑞貌似想到了一点事情,这件事情历史上也是有着记载的,而且电视电影之中也写过一些……
“这事儿啊,说起来还不是那些没事干的家伙挑起来的,把皇上的疑心给调动起来,说实话,这后面的事情不难想像出,这其中有太多的因素,或许只是我的猜想,可我总觉得不踏实呢。”
“小子,你鬼心眼多,给老爹分析一下,这件事情还是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在朝堂上有人说冯盎要谋反,你可知道,冯盎在岭南那种天高皇帝远之地,手握着重兵,说句不好听的,那里的人不知道皇上是谁,确知道冯盎是谁,那就是一个割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