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江湖盛事

  还有一天就是立冬,可是五天前,这桃山之下已经人满为患。莫说客栈了,附近的民宅都已经被住满了,价钱一个比一个高,那足够买三座宅子的价钱给出去,还只是就住几天,住完了就走。原本住在这的小老百姓,要是留下来帮忙打个杂做个饭什么的还另有打赏。
  整个桃山附近的村镇居民这辈子怕是都没这么开心过,江湖死寂的太久了,这些年各路武林传说,被战乱牵着鼻子,死的死散的散。这江湖,可以说最近几年才再度出现,正好也需要这样一个契机。这些江湖人士,一个个就是不想扬名立万,也得来看看瞧瞧踩踩水,试试各门各派深浅,最起码看个热闹不是。
  说到这看热闹的,那可真是不少,附近的居民小孩就算了,不少富家公子小姐居然带着家丁护卫就这么进了这鱼龙混杂的狼窝。要知道除了那些民宅客栈,这路边铺块席子就睡的,所谓江湖好汉多得是,就那五大三粗手持朴刀的样子,你说那不是山贼你问问他自己信不信。
  王震宇也来了,炮庄这次来的人马似乎格外低调,按照以往炮庄的作风,最起码得有四十几条军伍出身的好汉,浩浩荡荡的先打足气势。没成想这次寥寥不到二十人,倒是显得十分不起眼。
  一路上不乏认出王震宇的江南豪杰,相邀饮酒攀谈,王震宇只是讪讪的笑笑,极为应付的打个招呼,让人看不明白。
  别人看不明白,王震宇自己心里清楚。这次来哪是自己当大爷,这一队穿着炮庄衣服的人就几乎没一个是炮庄的,看了一眼身边的袁鑫,这二愣子现在也不知道算不算炮庄的了,袁鑫也是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可怜巴巴的不敢说话。
  想起来就生气,这二愣子火急火燎的跑去跟王震宇说,自己现在是锦衣卫小旗了!整的王震宇不知道是杀了他好,还是给他一脚好?谁不知道这锦衣卫在天下安插谍子,可是哪有这当了谍子自己这样跑来承认的?
  王震宇心想,可能是这货在炮庄的时间久了,有了感情,所以主动承认。
  颇有大佬风范的端起一碗茶,眯着眼睛吹了吹热气,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说吧,什么时候开始干谍子的?”因为这锦衣卫成立才几年,这小子总不至于是打娘胎里就当了谍子,王震宇琢磨着应该就是近几年的事。
  “刚刚啊!就刚才,有帮锦衣卫把我带去了,还带我见了个叫什么大都督的,说让我跟你说一声要见你,我说好嘞您放心,我们庄主在这江南一带”
  “噗”的一声,王震宇就把茶水全喷出去了。
  “我们庄主在这江南一带!那不是跟你吹,九王爷是白叫的?您有什么事尽管说!我们庄主最讲义气!能帮你摆平肯定帮你摆平,您也别怕脸生,我们帮主好面子,去的时候备好礼物,不是大事肯定没问题,哎?庄主,这茶怎么都喷出来了?呛着了?”
  王震宇大口大口的咳嗽着。袁鑫赶紧过来给王震宇捋着后背。
  “庄主啊,那人人还不错,官好像也不小。还说给让我当个锦衣卫小旗吧,我当时就答应了!我就说那敢情好,我们庄主老说锦衣卫没个关系也没个自己人,这下大家以后就是自己人了,一起发财!哎庄主,你这是怎么了,瞪着眼张着嘴的?不会中风了吧?”
  袁鑫把手在王震宇眼前晃晃,王震宇目光呆滞,僵硬的扭头看向袁鑫:“大都督?锦衣卫?大都督?”
  “嗯,庄主,官不小吧?你看平常咱江南那些锦衣卫千户,一个个眼睛没长到天上去,没想到这头人还不错,不过之前怎么没听过咱江南有这一号人物?”
  “完了完了”王震宇嘴里小声嘀咕着。
  都没来得及回过神,就有人来禀报,庄子外面来了一队锦衣卫,自称跟袁管事说过了要来拜访。
  王地藏进门看到王震宇那哭笑不得的脸,跟那得意洋洋的还在给双方做介绍的袁鑫,就算性子冷的像冰一样搭档人,也是会忍不住想笑。之前这袁鑫可是着实把王地藏逗笑了,满队锦衣卫怕是一年也见不得一次都督这样跟人开玩笑。
  “九王爷?久仰大名啊。”王地藏打趣道,倒也没真话里藏刀。
  可落在王震宇眼里耳力,那一个个字就是要把自己砍了脑袋的死罪,那嘴角的微笑,就是用来砍自己头的刀刃啊。
  连忙请这位年轻的锦衣卫大都督坐下,憋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好在这时,又来人禀报。
  “庄主,王爷来了。”
  王震宇这才感觉自己看见了一线生机。
  王府就在金陵城,炮庄就在金陵城郊,李秀秀听人说有一队锦衣卫去了炮庄,怕是有什么麻烦,所以就过来看看,也没想到会见到被自己三朔打成重伤的王地藏。
  所以现在出现在桃山脚下的王震宇,身后那穿着炮庄衣服的汉子,自然是不乏好几位千户的锦衣卫,暗地里四周,锦衣卫的人跟吴王的人不知有多少混在人群里。左边的随从,是锦衣卫大都督王地藏,右边的,是当今吴王李秀秀。
  自己当初愁带谁来看热闹,这下自己是真后悔来看这场热闹。这下可好,找人陪自己看热闹,变成了自己陪人家看热闹。
  锦衣卫早已买下了一处不算小的宅子,且打扫的干干净净。早就有人猜这是哪家势力买的宅子到现在都没到,如今一看是炮庄王震宇,释然的同时也感慨江南炮庄果然势大。
  “师父啊!你不是最讨厌人多了吗,怎么也来凑热闹?”
  桃山脚下一老一少牵着马走在路上。
  “偶尔热闹热闹也好,毕竟这江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的时候了。再说了,你不想来?前几天听人家说这个事,你缠着人家问都把人家问烦了,最后人家那桌饭钱还是师父付的,那一桌子酒菜钱,够咱爷俩吃半个月饭了。”
  早有人盯上了这一老一少,那少年虽说穿着简单,连块玉佩都没带,那身衣服的布料,只有眼光极为高明之人,才能看出来其不凡。不夸张的说,皇上的便服材料也不过如此。身后牵着的那匹马,却是好认的很,但凡懂点马的人,都知道这马叫胭脂点玉,整个大秦,绝对不超过三匹。
  只是这小子身边的老头实在不堪,穿的那破旧道袍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是道袍。马匹也是一般货色,难道是个世外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