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挡箭牌

  耿墨稀里糊涂地便被梅琳达带进了办公楼,一头雾水的他忍不住问道:“救场?救什么场?”
  “事态紧急,没时间细说了。”梅琳达边替他整理衣领边嘱咐道:“你进去后看苏总脸色行事。”
  说完,梅琳达径直打开了苏语凝办公室的门,一把将他推了进去。
  “卧槽!”
  耿墨踉踉跄跄的冲进屋内,抬眼一看发现屋里除了苏语凝外还有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男子,正一脸鄙夷地盯着他。
  尼玛,长得帅了不起啊,你他娘的那是啥眼神?
  耿墨对他的眼神非常的不满,厌恶之情油然而生,这或许就是天生相克。
  苏语凝见到耿墨面色一喜,一改往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快步迎上前道:“亲爱的,你怎么现在才来。”
  亲爱的?
  耿墨一惊,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看看身后是否还有其他人。
  转头的功夫,苏语凝已经上前搀住了他的胳膊,冲着旁边男子介绍道:“曹世宇,这是我的男朋友耿墨,人你已经见到了,现在可以离开了吧。”
  啥玩意!
  耿墨整个人都不好了,说好的来考察,怎么转眼变成拉郎配了?
  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他被人当做挡箭牌了。
  这算是一种利用吧?
  他难以接受,曹世宇明显比他更难以接受,一张小白脸瞬间变成了锅底黑,指着耿墨大喊道:“苏语凝,我哪点比不上这个臭屌丝?你宁可选他也不选我?”
  本来不想管这闲事的耿墨顿时不乐意了,骂我屌丝也就罢了,还说我是“臭”屌丝。
  这他妈可是你自找的。
  耿墨向来不是一个肯吃亏的主,他抬手制止了想要说话的苏语凝,满脸玩味地打量着不可一世的曹世宇:“啧啧啧,我真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自信,语凝宁可选我这个臭屌丝都不肯选你,你还不明白吗?”
  “明白什么?”曹世宇怒视着耿墨。
  耿墨嘴角轻扬,用一种气死人不偿命的语气说道:“哎呀,真笨,这就说明你还不如个臭屌丝呢。”
  “你找死!”
  曹世宇大怒,长这么大还没人敢这么说他,拳头狠狠地砸向耿墨。
  耿墨可不惯着他,找准机会对着他的小腹就是一脚。
  别看耿墨成绩优异,上学时也是个刺头,打架斗殴这事没少干,实战经验那是相当的丰富。
  也就是这几年进入社会后被磨平了棱角,如今伴随着金手指加身,他再次变得锋芒毕露,绝对不肯吃亏。
  伴随着一声闷哼,曹世宇瞬间变成了驼背大虾。
  这突如其来的一击莫说是当事人曹世宇了,就连旁边的苏语凝也是目瞪口呆。
  就在她愣神的时候,耿墨的一只手已经搭在了她的肩膀上,一字一顿道:“姓曹的,以后你再敢骚扰我的女人,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曹世宇望着两人亲昵的举动,就像是被人戴了绿帽子一般难受,咬牙切齿道:“小子,你给我等着,这事没完!”
  “慢走,不送!”耿墨毫不在意地挥了挥手。
  曹世宇前脚刚走,梅琳达便推门走了进来,望着还没来得及分开的两人意有所指道:“苏总,我给你找得这个挡箭牌不错吧?”
  苏语凝回过神来,赶忙推开耿墨,神态慌乱道:“这……这次多谢你了!”
  面对她的感谢,耿墨脸上浮现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懒散的坐在沙发上说道:“常言道,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我说两位美女,过分了吧,名义上是让我来考察,实际上是给我下了一个套,将祸水往我身上引,这可有些不地道。”
  苏语凝当即心头一颤,她无法看穿耿墨内心真实想法,但她知道一旦耿墨心存间隙,那么双方的合作很有可能就此泡汤。
  “耿先生,这是一个误会,绝对不是预谋,我也没想到曹世宇会突然到来,无奈之下我只能骗他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苏语凝连忙解释道。
  旁边的梅琳达也赶紧致歉道:“耿先生,这是我的错,本应该事先获得您同意的,我向您道歉。”
  有意为之和迫于无奈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耿墨打量着两个人,见她们不像是在说谎,也就懒得再追究了,摆手道:“行了,下不为例,签约吧。”
  合同梅琳达都已经准备好了,耿墨简单的扫了一眼发现没什么问题便直接签约。
  合同签完,苏语凝心情大好,按照惯例邀请道:“感谢耿先生的大力支持,不知晚上是否有空,一起吃个饭。”
  “吃饭?”耿墨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算了吧,上次那顿还是我请的呢。”
  上次四个人都喝多了,耿墨酒醒后才知道苏语凝居然没付钱,向来主张公私分明的廖凡便把这笔账记在了他的头上。
  苏语凝简直无语了,多少青年才俊排队想请她吃饭她都懒得搭理,怎么到您老这好像吃了多大的亏似的。
  真是够抠的。
  “你放心,这次不让你付钱。”
  要说女孩也真是奇怪,人家越是对她爱搭不理的吧,她反而越感兴趣,非得请耿墨吃饭不可。
  难怪都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简直就是真理。
  话都说得这份上了,耿墨也不好一而再再而三地驳一个女孩面子,便勉为其难道:“那好吧。”
  苏语凝望着他那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肺都快气炸了。
  自己这不是犯贱吗,干嘛非得请这家伙吃饭。
  可她话都说出口了,现在想反悔也晚了,只能对着梅琳达吩咐道:“订个西餐厅。”
  “就咱俩人还定什么西餐厅,随便找个路边摊对付两口得了。”耿墨实在吃不惯西餐,相较来说他宁愿去吃路边摊。
  “路……路……路边摊?”苏语凝怎么说也是苏家大小姐,即便现在离开家族,也不能沦落到去吃路边摊吧,多丢人啊!
  本来她已经认定耿墨是某位世家的公子了,现在不禁产生了质疑。
  试问世家大族的公子,会领着女孩吃路边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