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红玫瑰
只见一条孔雀蓝嵌着粉红色花边带着许多图案的蚕丝大方巾半披在米白色的小西装上面,在这个时节里,这种亮丽的颜色是有多么的惹眼啊!笔直的腿形,合身的米白西裤,一双尖头儿黑色的半跟皮鞋。这一身打扮愣是让曾经的“懒虫”妮子即显一缕英气又不失妩媚,天生的魅力女人,越发出落得不同寻常。
“唉,我说,你这妮子,越来越会打扮了。快点跟我说说你最近发生了的开心的那些事儿,让我也跟着你开心一下。”我急切地说道。
“我偏不说给你听。我今天是特意领你出来吃饭的,民以食为天,除了吃饭之外,还有一件事就是想听听你想说什么。”妮子把大沿帽向下押了押说。
“呵呵,你这妮子越来越深沉了,你这还将我一军呐?好,呆会儿逮到个说话的地儿,我把我最近所有的事儿跟你抖落抖落,你别觉得烦啊?”我说。
“哼!我要是觉得你烦,我就不来找你了呢。”凭我对她的了解,这句话可以换成“你少费话了,谁不了解谁啊”呵呵,看来,最近这妮子的心情不是那么地顺呐。
妮子娴熟的手握方向盘在马路上行驶着,她开车的手法很好象个老司机,其实,驾照才拿到手没有多长的时间。有些事情可能就是天生,从小妮子懂事的就比我早,虽然她长我一岁,但懂事得早晚并不在于年纪上,特别是情商方面。就比如那一句小学时她的至理名言,我活泼、可爱、外带撒骄呀有人爱,你不懂啊!真奇怪!呵呵,时至今日,我也没整明白妮子为什么那么一丁儿点大时,就能参悟到这些东西,但我得承认这一点,的确是可爱,可爱,太可爱!
我们来到饭店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我惊讶于饭店装饰的温馨和浪漫,大量的红玫瑰充斥着窗台跟桌面中间的圆心,而此时窗外绚丽灿烂的阳光照射进来,红玫瑰显得愈发的生机盎然,耀眼生辉。身材窈窕的服务人员将头发在脑后婉成一个丸子头样式,穿着颜色亮丽的旗袍在玫瑰花中穿行,更显其亭亭玉立的倩影,晃然之间好象是步入了某人的婚礼现场。
“这里每天都摆这么多的红玫瑰?这家老板是有多么的喜欢红玫瑰啊!”我自言自语的说出口。
“是我喜欢红玫瑰,所以才会经常到这里来,你不记得我家里到处都是红玫瑰了吗?哦,对了,我搬家了你还没有去过呢,还没有收拾利落呢,哪天请你去吃饭。”妮子说道。
“哦!我当然记得你喜欢红玫瑰,小时候你经常在图片上告诉我,那就是传说中的红玫瑰。我说跟月季一定是亲戚的那个。只是咱们那个小县城地方太小,没有卖的啊。”我说,“这一会子,突然之间看到这么一大片儿的红玫瑰,我一时竟有点懵了。你搬家也不吭一声,喊我帮个忙啊。越来越见外了,你这妮子。”
我一边说着一边展开盘子上面的朱红色餐巾手帕,那颜色红得比桌心的红玫瑰还鲜艳几分似的。这会儿心里在计算着能有小半年的时间没有看到妮子,上次也没听她说买房的事情呀,怎么又忽地搬家了,看来她折腾的事情还真是不少呢。
“既然今天这么有空儿,还特意请我吃饭。想听我说点什么还是我洗耳恭听就可以了呢?”我笑了笑说道,目光触碰到妮子那一头光洁的乌黑秀发,就象冰面一样的溜光铮亮。妮子把头发向后甩了甩,从小她的发质就特别好,在阳光下更是闪着迷人的金光。只是那时的她一天到晚的疯狂玩耍,蓄着一头大半长的短发,老话管那种发型叫“灶坑门”,相较于今天的时尚发型来说,我觉得那种发型还是非常耐看的,正如妮子现在梳的稍微有点长的头发来讲,都不失其优雅。那个年代家里能用上一瓶海鸥洗发膏就很奢侈了,哪象现在还能做个发模啥的。有些女人生来就是个美人儿胚子,咋整都很漂亮!就比如是现在,眼前这位美丽的女人,她绝对没有半点儿整容,从小她就长得这么漂亮。我跟她比起来简直就是十足的丑小鸭。
“这儿可爱吗,这是一个可爱的地方吗?是不是来这里的人儿才更可爱。”她的声音又甜又如蜜糖。
“是哦!是你的春风满面,喜气洋洋,让这里的红玫瑰挥手跟爱情告别,从此走上温婉、可爱的路线不回头。”我低声说。正说着的时候,身后面传过来脚步的声音,服务员端上来菜品。哦,就连盘子的外边都是用红玫瑰的花瓣来装饰,真是色香味俱全呀,这里可真是一个十足的浪漫好场合。
“我就愿意听你说话,你说到我心里边去了。”妮子接着说“干杯!”
“好啊!你这妮子怎么点了这么多菜,咱俩能吃了吗?”我说,“你看,这得有多贵呀?”
“咱们这叫直奔主题,你就管吃,咱俩不用有半点的啰嗦跟废话。”她一边说着一边自顾自的吃起来。
“晓得了,你这妮子,谢谢!”我说。
我吃着跟前的一盘芝士盐焗虾,感觉味道真的好极了。呵呵,妮子刚刚喝了一杯白葡萄酒,这一会儿腮帮子红红的,象涂上了厚厚一层的胭脂,又象一朵玫瑰花越然脸上。
“噢,现在的你的脸就象那些玫瑰花一般红,好看极了。”我说。“我巴不得应了你的话。这么久不见了,你还好吧?”妮子一边回答我的话,一边的问我生活的怎样。
“托你的福呗,老样子。”我说。
“嗯,我知道。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让它象一阵风一样刮过去吧,刮过的风是不会留下痕迹的,除非是在你心间,至于那些豪不顾忌你的感受的人,就把他们当成是雾霾,迟早会消散。”妮子瞪着眼睛看着我接着说道,“你的脸还是老样子,就是额角能看到白发了,熬得老了,要爱惜自己啊。”
这时,我站了起来,抖落掉到衣角上的食物残渣,又把椅子往妮子旁边拉了拉,挨着她坐了下来。我攥了攥妮子的手,别看脸红红的,小手儿却冰凉,从小就怕冷的妮子,无论是冬夏,手脚总是冰凉。我说道:“谢谢你,一直牵挂着我,放心吧,我能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当生活糟糕得不能在糟糕下去了的时候,也就是说变得越来越好了,你说对不对呢?来,来,来,我们俩个刚刚吃了那么多的肉,尝一尝桌子上面还没有动筷过的水果吧。我算是跟着你粘上了不少的口福,这一点比起一起上小学时候,你大清早爬起来抄作业的事可强上了不知有多少倍,呵呵呵!”我嘲笑着妮子的尴尬往事,恐怕这事儿我会跟她念叨上一辈子呢。这时,妮子的脸胀得更红了。
“哦,糟糕了,你这脸红成这样,怎么开车呢?”我突然想起这事儿,问道。
“一会儿,你先坐出租车回去,我还有个朋友到这儿来,我等他就是了,他开。”妮子说。
“最近有没有人打动你的芳心啊?如果有,那真是太好了!趁着我还没有投反对票之前,跟我说说。”我说。
妮子抬起头,沉吟了半晌刚想说些什么,又生生的咽了回去产,苦笑着摇了摇头。
晌午时分,坐在出租车里的我,看着大街上的车水马龙,人流,车流快速的涌动着,快得连眼睛都看不清就被远远的甩到身后。时间过得真快啊,妮子跟我都是四十出头的人了,往事都来不及一一的回味,岁月的车轮就载着你轰隆隆的驶向远方。
不过今天,我们俩的那一顿午饭吃得很好,说句实在话,我感觉到这家饭店的厨子的手艺是真不错,要是在能有个平平常常的价格,我想,我也会常来的,我又何尝不是喜欢红玫瑰跟美食的人呢?在这短暂的相聚时光之中,妮子没有流露出有关于感情世界里的她的一些事情,其实,一直以来这也是我最关心的事儿,但却不好开口问她。
认识她的人们,总是很奇怪她为什么至今还没有嫁人?
光纤亮丽的她被世人影影绰绰的想法裹上了一层似有若无的外衣。她是如此的骄傲,她是如此的可爱。我也曾为她的可爱替她骄傲过不计其数回呀,到现在也一直是。小时候的她骄傲的小脸儿总是高高的仰起,以至于被太阳晒得有些稍黑,初中没有毕业就走上了工作岗位。那时仿佛一夜之间觉得妮子长成大人了,羡慕得不行不行的。现在回想起来,过早的离开校园,融入社会,何尝不是一种残酷。
妮子在她最美好的岁月里,浑身冒着青春的金光的时候,恋爱了。当然了,那时的我在外求学没有见过那个男孩,姑且称之为帅哥吧。我只是后来回家听母亲说过,并不知道详细的姓名。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之后,有时候,我觉得妮子挺一根筋的。
唉,话又说回来,缘份这东西,谁又能说得清呢?但有一点,在最懵懂的豆蔻年华里遇见的那个让你心动的人,特别又是初恋,又两情相悦,两心相许,突然被活生生的拆散,我想这事儿就算是换成谁,一辈子的情感终结于此的心都是会有的。
妮子的老妈怎么会舍得把这样的一个可爱宝贝嫁到外省的农村去呢?凭你对妮子怎样,老娘跟你拼了命也绝对的没门儿!
妮子的老妈是不饶人的,终于迫使俩人达成了一至的暂时分手条件,等到妮子的老妈过世之后在续缘份。
妮子做到了,但另一方的农村娃子家里自作主张给订了亲事,听妮子跟我学过几句这事儿,我也不好深问,怕给妮子添堵,但已经是这事过去了好几年。妮子说结婚洞房的那天晚上,新郎就被父母反锁在屋里,一铺大坑的坑头上坐着新娘,新郎面对着土墙尾在坑稍。
一支红蜡烛忽明忽暗的照亮两个新人,在沉默当中新郎点燃了一根香烟,刚吸上一口,坑头上的新娘也弄出一根香烟,半天没找到打火机,这会儿,想管新郎借个火儿?这火不但没借来火反而一下子点燃了新郎的一腔怒火,新郎瞬间把烟扔掉踩灭,一把把新娘从坑头上拽下来,口里大喊着:“让你借火,让你借火,你把我给借火了!”俩人撕巴起来,新娘的大呼小叫把全屯子的人都招来看热闹了。妮子就说道了这儿。
我想说,妮子是理智的,但理智有些时候却会反过头来嘲笑你,你不觉得是这样吗?执着是一种负担,甚至更是一种苦楚。我想身处在爱情旋涡当中的人们,智商是零,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如果真的是因为年纪太小不懂得什么事,俩个人没有办法最后许下了这样的诺言,你又怎么能回去匆匆地结这么一场所谓的没有半点儿愉快的婚礼,与其说是妮子的老妈舍不得女儿嫁得太远而担心不同意憋黄了俩个人,不如说是当亲情搅和进爱情里时你模棱两可的态度,还有许下的诺言就象是写在水面上的文字,除了你自己知道,别人都看不到,一阵风吹过来就把它带走了。你能说你很忠于爱情,忠于妮子吗?这些个想法,我也只能在心里边跟自己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又何必说出来让妮子心烦呢?在感情的世界里,莽莽撞撞的我又何尝不是饱尝苦果呢?
哦!爱情,永远都是在寻找着最柔弱的心灵吞噬。就一如电影《廊桥遗梦》里的那句话: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