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相互揭发
闹吧!
闹才能把真正的恶徒奸细揪出来,他一早就是打定了这样的主意,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打去吧!
“不过,郑国公,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六郎就是魏王府的探子?”
几人里面一个面皮更加白皙的青年,好像是个冷静理智的人,没有跟着他们一起起舞,而是转过头来,研究长孙的表现。
他开始怀疑,长孙不过是随便抓一个人当做探子,让他们这些纨绔内部分裂,进而给他提供消息。
看看现在的情势,长孙站在那里,不发一言,表情淡漠,而他们已经快打成一锅粥了。
“证据?”
“老夫当然有。”
呵呵,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长孙暗忖,从政多年,他的经验可以说是相当丰富,各种大风大浪都经历过来了,难道,还会惧怕这几个小娃娃?
他敢说这样的话,那就说明是有备而来,绝对不是玩虚的。
“是……是什么?”这回倒是六郎自己开了口。
他的眼神怯生生,心虚的感觉,当然,从本心上来讲,他绝不会承认长孙能够认出他。
想当年,他还在魏王府走动的时候,体貌特征和现在完全不同。况且,那时他还是个小少年,脸蛋都还没长开呢。
他自己照镜子,有的时候,都觉得根本不认识自己了,两年来的变化就是这样快。
也亏得长孙还能认得出来,这让他如何能相信。
然而,世间的事情就是那样的奇妙。
你办不到的事情,就是有人能办得到。
“你们几个听好了,”长孙看向其余几人,郑重说道:“你们有没有发现,六郎就喜欢穿窄领小袖胡服。”
“尤其是那领口部分,总是竖的高高的。”
“有没有发现?”长孙指了指自己的脖颈,那浓眉壮汉揉揉拳头,经了这个点拨,立刻就明白过来。
“郑国公,你说说,六郎的脖颈有什么问题?”
“他的脖子上有一颗红色的痣,米粒般大小,若是不信,尽可以拔开他的衣服看看!”
“快脱下来!”
“给我们看看!”
在长孙的鼓动下,几个年轻人马上就精神抖擞的开始扒衣服,要是以往六郎或许还可以抗衡一下,可现在,却是万万不行的。
这些人都疯了!
全都疯了!
几个人凑在一起,把他压在身下,关押了两天的郁闷之气,全都发泄到了六郎的身上。
“真的有!”
“郑国公没说谎!”
顷刻之间,人群全都散开,六郎的身影暴露出来,外袍早就被他们咧开了,露出里面洁白的里衣。
果然,在那明显的喉结下方,正有一个红色的痣生在那里,明晃晃的。
要说,这就是做贼心虚。
自从潜入东宫,六郎就惴惴不安,虽然差事办得不错,可他也担心若是被李承乾发现,他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所以,虽然经过锻炼,他的面相是大变了,可身上的一些特征还是保留了下来。
就比如,脖子上的这颗巨大的痣。
由于在此之前,他也在魏王府呆过好几年,那里的人几乎都知道,他的脖子上生了颗明晃晃的痣。
曾经还拿这个开他的玩笑,说他这叫美人痣。
所以,来到东宫,他一直都穿的比较严实,唯恐被人发现这个特征。这一瞒,就瞒了这么长的时间。
当真令人感叹,可就在这大理寺的牢房里,他一直悉心保守的秘密,居然被暴露了!
而且直接戳穿他的谎言的,还是站在他面前,正用阴鸷的眼神盯着他的郑国公长孙无忌!
他狼狈的爬起,却不想和长孙说话。直到这时,他忽然有了信心,不再畏惧面对长孙无忌。
狡猾!
阴险!
他想起魏王的话,果然,这个糟老头子满肚子都是坏心眼,是这朝堂上最诡计多端的大臣。
可恨他现在身陷囹圄,要不然,他一定会竭尽全力把他们一网打尽。
“赵国公,有什么好说的?”六郎挑眉问。
“老夫和你没话说。”
他转头看向其余几人,见他们一个个的都咬牙切齿,想把六郎咬碎的架势,心里有底了。
“你们有没有话,要对老夫说?”
“只要你们老实交代,老夫答应你们,免了你们的死罪。”
“真的?”
“郑国公果然可以赦免我们?”
“你们有点脑子,别被老坏蛋给骗了!”
“以我们的罪过,根本不可能出去的!”六郎哇哇大叫,唯恐这些人被长孙拉过去,然而,很显然的,大势已去。
“荒唐!”
“六郎,老夫虽然不知道你的真名姓,不过,要不是你给魏王通风报信,他们也不会受过,更不至于被关进大牢,你竟然敢把自己的罪责加在朋友们的身上。”
“真是好歹毒的心!”长孙大声疾呼,故作沉痛状,一句话就把几个小年轻的愤怒给调动起来了。
一时之间,个个都争着抢着要和长孙汇报情况,什么六郎平时都带着太子做些什么坏事啊,什么平时都有哪些可疑的表现啊,如此种种,就差把脑子扔给长孙,让长孙自己搜检看看,有什么有用的消息,不妨自己拿去算了。
长孙很满意,不过,这些消息杂乱无章,大多没有什么大用处。他要关注的也不是这些。
“平时和六郎联系最多,走的最近的人都有谁?”他让狱卒把六郎和其余几人分开关押,眼见着六郎离开,那几个人就差跳起来指责他了,骂骂咧咧的,满嘴脏话。
说到底,天天围绕在承乾身边的也都是一些莽夫,一个肚子里有墨汁的人都没有。
要是不出事,还能装的有点规矩体统,如今找到了六郎的错处,更是把他当成了头号敌人,攘袖切齿。
“好了,好了!”
“你们就别再吵闹了。”长孙一发话,众人立刻就噤声了。这才让长孙能够问出他关心的那些问题。
“最亲近的人?”几人面面相觑,这个问题对于他们来说,似乎很有难度。
都是一些糙汉子,平日里就知道吃酒耍钱,没有别的事,脑子里更是灌满了黄汤,正经的一个都想不起来。
长孙的问题,真像一个惊雷,把他们打的迷迷糊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