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目中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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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古语不是鲁迅说的,是《易传系辞》的一句。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你的财物不藏好,就会招惹盗贼。女人穿的太美艳,就会招惹到好色之徒。
其实就是劝人低调。否则,出了事情,就是你自己招惹来的。
袁虎来看,这话有点不讲道理。我有钱显露出来,那是我原因。女人喜欢穿的好看,那是她自由。
别人因此起了坏心,那是这些人有问题。
只是因此指责被害者,就很有点不公平。当然,做人低调点是没错的。
袁虎当众拿出金子,就是为了高调炫耀,就是为了找事。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略微有点小矫情,做事总喜欢找个理由。所以他不好意思欺负太弱者,更不好意思先找事。
亮出黄金来,就是告诉大家,我们俩是大肥羊,快过来找事吧。
这样既能行侠仗义,又能获取积分。何乐不为。
而且,这绝不是碰瓷。最多是钓鱼执法。完全符合袁虎的很高的道德下限。
袁虎其实一路走过来,已经杀了不知多少毛贼盗匪。
这个时代说不上民不聊生,可大家生活过的都不太容易。
交通又不方便,出门三五里,就看不到什么人了。官道上还好一点,因为总有车队行人来往。
稍微偏僻一点的地方,就十里八里看不到人烟。
这种环境下,只要胆子够大心够狠,一棒子打死个行人,随便扔沟里就不用管了。也几乎不可能能追查到凶手。
古代出门远行,几乎没有孤身一人的。因为一个人会遇到太多问题,也会激发很多人歹意。
袁虎和藏龙就两个人,而且看起来也不是很能打。又出手豪绰。自然吸引了众多小贼大盗。
这十天几天的路程,袁虎大概的杀了四五十个盗贼。
主要盗贼也是成帮结伙,没有一个人当盗贼的,太危险了。
这些盗贼其实本事都不高,真要厉害早就出去闯荡天下,或者干点更高级的营生,拦路抢劫这种终究太低级了。
但这些盗贼各个心狠手辣,杀人绝不手软,做事完全没有底线。在他们眼中,别人就是牲畜一样。
打死拿钱还不算,切碎熬汤都是常规操作。人肉包子,更不是笑话。
袁虎前段时间跟着陈琳,出入都是车队,从没遇到过这些麻烦。这次自己走,才发现这世界真是充满了野蛮气息。
首先就是资源不够,每个人活的很艰难,也就活的很用力。
没有足够的教育,人也就缺少了道德束缚,做事没有底线。更没有尊严和道德。
这样的世界,其实非常可怕。
袁虎待了几天,就对这个世界很失望。和现代世界相比,这里不说是地狱,也差不了太多。
对于古代的所有诗情画意梦想,就在这几天中尽数破碎。
果然,文明还是越先进越好,社会还是越发达越好。
怀古,就是在心里幻想一下得了。
袁虎有了这一路的经验,钓人的手段已经非常熟练,而且自然。
十三牙这种家伙,都没看出什么不妥。
就算十三牙没毛病,马市上那么多一身匪气的家伙,可都长着眼睛呢。
“今天晚上你值夜,不要都杀光了……”
藏龙虽然是袁虎的分身,他还是习惯和藏龙说两句。
一个人要是连自言自语都不会,那他怎么打发寂寞。
袁虎很有点洁癖,睡觉之前用寒冰掌清理了一下各种小虫子,又用烈火掌给被褥高温消毒。
现在他冰火无相控制精妙绝伦,高温火焰滚过,也不会把被褥烧坏一丝一毫。
一切弄好,袁虎躺下休息。
这是家老客栈,房子都是砖泥结构的,墙壁厚实隔音。这也是西北地域冬天很冷,不如此不足以防寒。
马市上那些草棚,都是临时搭建。不等天冷就走了。和这种房子相比差距就太大了。
袁虎放心休息,藏龙就拿着十方剑坐在窗前。
今晚天空阴沉,外面夜色如墨。
这种小客栈,也不会在院子里点灯,太贵了。也容易失火。
所以整座客栈,都是黑漆漆一片。
十三牙带着三爷等一大群人,慢慢摸到了院子外。
安福客栈就是他们开的,十三牙带着人来,直接安排了这个独立跨院。就是为了方便他们做事。
一个小伙计满脸紧张被拽一个大汉过来:“安排你的都弄了么?”
小伙计吓的连连点头:“我、我、都放、放进去了。”
茶水里下药,这也是最常见手段。这种药也没那么神奇,就是能让人沉睡。
什么无色无味的毒药,那可太高级了。他们可弄不到。
同源行来这么多人,也是为了防止意外。
再说,那么多金子,也要防止其他人过来劫掠。
三爷把嘴里草棍一吐,“管他那么多,我们十几条汉子怕什么。”
他一摆手:“兄弟们上。”
十三牙轻手利脚跃墙而过,从里面打开房门,一群人鱼贯进入院子。
三爷他们没发现,街边大树上正藏着几个人看热闹。
“一群蠢货,看他们怎么死。”
穿着捕快服的姜统脸上满是冷笑,他们也发现了袁虎两人携带重金,却看不透袁虎深浅,也没敢先动手。
姜统的侄子姜瑜忍不住问:“二叔,要是他们得手了怎么办?”
“得手了我们就直接过去。”
姜鹤傲然说道:“风津渡是我们姜家天下,谁敢吃独食!”
三人正说着,就看到深蓝剑光一转,一个才推开门的人就被迎头斜着劈成两截。
这一剑极其凶狠,那人虽有准备,也来不及躲避,惨叫了半声就当场毙命。
突来的异变,也把同源行的人吓一大跳。他们没想到对方早有准备,还出身如此凶狠。
三爷怪叫一声:“放箭。”
倒腾马匹的组织,肯定都有弓箭。而且不是那种打猎射鸟的软弓,而是能箭破重甲的硬弓。
只是这等硬弓对弓手要求也很高,整个同源行也就四个熟练弓手。
这一次,来了三个弓手。他们早就在外面半张弓等着。听到命令,一起放箭。
白羽一闪,三根箭矢同时朝着挥剑藏龙射去。藏龙一侧身,就让过三根箭矢。
他手里十方剑一举,脚下滑步向前,五尺长阔剑就刺到三爷面前。
三爷也不含糊,举起厚背长刀迎头就斩。
藏龙手中十方剑一撩,先切断了长刀,又把三爷半个左臂和半个脑袋斩掉。
这一剑朴实无华,却威力十足。当场击杀三爷。
其他人都有点懵,领头三爷这就死了。他们怎么办?
藏龙没给对方思考机会,他一转身横剑急扫,一个弓手就连弓带人被拦腰切断。
这个弓手一时还没死,惨叫声撕裂夜色,把远方马市睡觉的马都惊醒了。
就在弓手惨叫之际,藏龙左一剑右一剑,一剑一个,转眼之间,几乎把同源行的人杀光了,就留下了一个十三牙。
十三牙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袁虎的保镖如此凶残,太可怕了。他都不敢睁眼看藏龙,只能头贴在地上,不停的喊饶命。
十三牙突然觉得脸颊一冷,更是吓了一个激灵。他慢慢睁开眼,才发现是对方巨剑正贴在他脸上。
从巨剑上流淌下的血还带着温热,一滴滴顺着剑身淌到他脸上,又顺着他脸向着眼窝头发流淌进去。
那股温热有黏湿的感觉,异常难受。散发出的淡淡腥气,更让十三牙不安。
过了好一会,十三牙才听到对方低沉声音说:“把尸体收拾干净,不要误了明天的事。”
不等十三牙说话,对方已经收剑走人。
十三牙跪在地上,脑子还有点懵,不太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
又过了一会,十三牙才明白过来,对方饶过他了,并让他收拾尸体,还让他明天过来干活。
十三牙不太明白对方怎么想的,他想了下还是拔腿就跑。
在树上看热闹的姜家三人,这会也在商量该怎么办。
“二叔,现在我们就过去抓他们?”
姜瑜试探着问。
姜统摇头:“对方剑法好凌厉,是个一流好手。尤其他手中长剑,端的是锋利无匹。”
姜鹤也点头说:“不好对付。”
他顿了下又摇头说:“没看到他们带着这柄巨剑,只有一把刀。这剑也不知从何而来。”
“也许是什么神物,这两人不能小看啊……”
这两位老人眼光更锐利,看完这场战斗,都自知不是藏龙对手。失去了动手的勇气。
“那怎么办?”姜瑜问。
“他们大概是真要买马。也好,等他买了马离开,我们再动手。”
姜统不想冒险,他们家里高手都在准备明天马会,人都不在,他们几个不能动手。
明天马会都是四方豪杰,更不能乱来。只能等马会结束再动手。
“他们要是跑了怎么办?”姜瑜有点眼馋藏龙手里神剑,恨不能现在就把对方拿下。
“我们姜家想要的人,能跑到哪去。”
姜统一摆手:“我们先走。”
姜家的人离开了,其他方向窥伺的各路人马,也终究没人敢动手。
同源行做事很粗糙,可三爷却是名声很大的高手。这样的人都败了,他们都要掂量掂量自己分量。
等袁虎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院子里尸体都处理掉了。甚至盖上了一层新土,还泼了水。
只是院墙上迸溅的大片大片血迹,却没能处理干净。
十三牙跪在大门口处,脸上都是慌张不安。看到袁虎出来,急忙用力磕头,“大爷,我错了。大爷我错了……”
这人磕头十分用力,哐哐十几个头磕下去,额头上就都是血和泥,看上去很狼狈,也很凄惨。
袁虎到不同情他,这也是喝着人血长大的家伙,不能当做同类。只是还需要办事跑腿,也不能让他就这样下去。
“行了吧,好好做事。”
有了袁虎这句话,十三牙才敢起身。
十三牙其实不想回来,只是被人逼着,不得不回来。
风津渡很大,可真正大势力就那么几家。他们同源行吃相难看,也是老大狂雷刀强横。
今天一早狂雷刀就回来了,他自然不能容忍这种失败。可今天就是马会,他也不敢公开杀人。
作为马市的主人之一,他要是公开撕破脸做强盗,以后就没资格再当马市老板了。
他们同源行手段粗糙,可选的都是新人,还是没跟没底的。杀了就杀了。真正常来常往的大商行,他们是绝不会动的。
相反,他们还要维持马市秩序,保护这些人安全。
所以,一早上十三牙就跑过来。他得到命令,必须跟着袁虎他们,绝不能丢了。
十三牙凑到袁虎身边,也不敢乱说话,就低着头等候吩咐的样子。
“你收拾干净点,别给我丢脸。”
袁虎看不惯对方卖惨的样子,吩咐了一句。
十三牙应了一声,正要转身出去,大门就被推开了。
一个红衣女人闯了进来,她身后还跟着几个黑衣护卫。
红衣女人长的很漂亮,就是肤色发黑,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风霜之色。她年纪应该在三十岁左右,凤眸黑亮,一副干练果决的气势。
这世界女人很少骑马,但这女人穿着长长马靴马裤。她细腰有一条巴掌宽银色腰带,上面挂着一柄长剑,还别着一排飞刀。
全副武装的打扮,让她看起来更有英气。
相比之下,陈琳那种长袍高帽打扮,就很官僚气。不过陈琳是传奇强者,可比这女人强多了。
当然,这女人实战经验显然更多。她虎口、指尖都是茧子。脖子下方更有道很深的疤痕,扯的脖子肌肉都略微有点变形。
一个纵横西北的女骑士,也许是某个帮派老大的老婆,或者是妹妹什么的。
袁虎猜应该是妹妹,老大应该舍不得让自己老婆出去拼命。万一有个闪失,不但老婆没了,还会多很多的帽子。
这女的本身是老大的可能很低。江湖如此残酷,连传奇都不是,一个女的绝压不住场子。
“看够了么?”
红衣女人等袁虎上上下下看了两遍,才冷然发问。
“嗯。”袁虎轻轻应了声,表示看够了。
他又觉得这样有点失礼,补充了一句:“很漂亮,身材好。”
他还很诚恳的提出了建议:“就是皮肤有点差,要注意保养呀。”
红衣女人在江湖上打滚,什么话没听过,对男人品头论足早就习惯了。
只是袁虎说话态度很坦然,也并没有调笑的意思。反倒是有几分诚恳赞美的意思。
这让她感觉有点奇怪,不生气似乎不对,可似乎没什么可生气的。
红衣女人觉得袁虎很古怪,她觉得直入正题:“马市有十二家联合坐庄,今天是马会,所有人都要遵守规矩。不守规矩者,就是我们十二家的敌人,必须死。”
“我懂。”袁虎微笑答应,态度乖巧。
这让红衣女人后续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她了了下说:“希望你真的懂,好自为之吧。”
红衣女人不等袁虎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一群人上马疾驰,很快回到了一座大院子里。
一个光头大汉正在啃着大腿骨,满嘴满手的肉汁,胸口上也都是大片油腻,他也毫不在乎。一口下去,连大腿骨头都咬个烂碎。
“幺妹这么快就去回来了?”
大汉一面吃着肉,一面好奇问:“什么来头?”
“看不出来。不是商人,也不是官员,更不是江湖豪侠。也没有世家子弟那种高贵。”
红衣女人不知该怎么形容袁虎,对方笑容简单又干净,充满欣欣活力,似乎对一切都充满了兴趣。
这种笑容一般只在孩童脸上才有,但在袁虎脸上出现却一点也不显得奇怪。
让她印象最深刻还是袁虎的眼神,就像俯视众生的神祇,澄净明亮却不可触摸。他眼里没有人,他眼里甚至没有天地。似乎一切都入不了他的眼。
红衣女人从没见过如此高傲眼神,她沉吟着说:“这人太狂妄了,狂妄不在意任何人,不在意任何事……”
都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