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孤寂守候为了谁

  达芬奇说过:世间将会出现这样的生物,他们永无止息地互相攻杀,每一方都有巨大的损失。
  这是对人类战争再明显不过的辛辣讽刺了。
  然而,处在风口浪尖的军人却鲜见被批判,相反历来都是赞歌不断,往往被世人称为最可爱的人。
  这当然无可厚非,当一个人肯视死如归地捍卫国家的荣誉与人民的生命,他就理应受到尊重。
  这里是南京军区一个高级军官住宅区,绿树成荫,规划统一,地面干净整洁,你找不到哪怕一片落叶或者一张废纸。至于守卫方面,并不见得有多森严,没有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也很少有巡逻的小分队,可任谁一进到来,都会强烈感受到一股挥之不去的压迫感,如同泰山压顶一般,因为就在那些毫不起眼的犄角旮旯、树枝草丛中,隐藏了不知多少暗哨,这些看不见的力量,才是最令人胆战心惊的。
  一幢独门别户的二层小楼,楼前有一棵已经结了不少果的葱郁芒果树,树荫下站着一条狼狗。
  它吐着舌头,炯炯双眼jǐng惕地逼视着一辆准备离开的劳斯莱斯幻影,直到车子远去,才重新卧下。
  忠臣。
  二楼的一间卧室,由于没有拉开遮光窗帘,所以纵然是大白天,可里头却黑如深夜。
  一盏床头灯孤单亮着。
  一个身着绿sè军装的中年人侧坐在床上,一语不发,四方大脸透着军人特有的刚毅与霸气,头发简短,显得龙马jīng神,两道剑眉又粗又浓,双目有神似箭,仿佛在他面前,胆子稍微小一点的人都不敢抬头直视。不过,耐人寻味的是,一向襟怀坦白的他在此刻似乎陷入了一种魔障,如同深秋初冬的晨雾yīn霾,摆脱不了,也看不清前方的路,何去何从,感到迷茫,甚至胸口都有些闷。
  这种状态维持了很久,他才轻轻叹了口气,望向一个黑暗角落,轻声道:“影子,你来了。”
  “来了。”角落里飘出了影子那把冷漠的声音。
  “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想问?”中年人闭上眼睛,使劲揉了揉绷得有些过于紧的太阳穴。
  “刚才走的,是南宫青城?”影子脱口而出。
  “是。”中年人回答得很干脆,根本没打算隐瞒,也没什么好值得隐瞒的。
  “为许丫头而来?”影子又抛一个问题,语气愈发寒冷,第一次听他声音的人,一定会毛骨悚然。
  “是。”中年人这一次答得就很勉为其难,带有一种不知如何抉择的无奈,还有患得患失的喟叹。
  “你怎么表态?”影子不肯就此罢休,非得刨根问底。
  “打太极吧,还能怎么表态?其实我很不能理解矜儿的态度,南宫青城多好的一个小伙,要样貌有样貌,要人品有人品,要学历有学历,要资产有资产,他的才华是得到举世公认的,就连那些不学无术轻世傲物的富二代都崇拜他,为什么矜儿总是拒他于千里之外?”中年人扼腕叹息道,刚才与南宫青城相处了仅仅半个小时,但是非凡的谈吐以及清隽的气质,都留给他难以磨灭的印象,太深刻了,他从未接触过这么一个优秀得无可挑剔的青年,像皇太子一般的高贵。
  “你不懂爱情,也不懂你的女儿。”影子冷冷一笑。
  “你懂?”中年人一挑眉毛。
  “我也不懂,但我会试着去理解。”影子冷然道。
  “理解什么?”中年人转为皱眉。
  “咫尺,天涯。”影子淡淡道。
  中年人一愣,好像明白了什么,瞬间陷入了沉思。
  影子也随之沉默。
  “这个话题暂且不聊了,不是今天的重点,先说说那个混小子的近况吧。”十分钟后,中年人才轻声道,很明智地点到为止,突然想起了正事,又将离题千里的话题给生拉硬拽了回来。他,当然不是什么外人,而是许子衿的父亲,四川省军区副政委,许世说少将。这一次来南京,表面是来参加南京军区的新武器成果展示会,实则是带着老爷子的密旨来的,任务艰巨。
  尽管老爷子从不会让他接触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他也未能透过管中窥豹了解清楚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但一些不方便让外人去办的事,老爷子还是会交给他去完成的,毕竟最值得信任的人还是最亲的人。至于军人的身份,并不影响他的价值取向,忠于祖国忠于党的信念始终铭记于心,但家恨情仇也未敢轻易遗忘。
  “少主近况不错,商场风生水起,情场风得意,最近还得了一个私人保镖。”影子删繁从简。
  “男的女的?”许世说感兴趣问道,他是看着这个年轻人长大的,在他心里,与亲儿子无异。
  “女的。”影子淡淡道。
  “女的?来历怎么样?”许世说骤然皱起了眉头,以前,他没少与暗杀那混小子的杀手周旋过。
  “放心,至少不是敌人。”影子自信道。
  “有你在,我当然放心,不过还是得多加注意,尤其是对女人。”许世说嘱咐道,坐正了身子。
  “明白。”影子应允道。
  “说回正事,老爷子这次叫我来,主要是让我通知你,找机会去杀一个人。”许世说轻声道。
  “谁?”影子淡淡问道,似乎对他来说,杀一个人,就跟吃顿家常便饭一般寻常。
  许世说微微眯起双眸,褪去了军人的正义,慢声道:“陶黑石的心肝宝贝,干女儿,陶妲己。”
  ――――――
  旧墟街。
  人山人海。
  一间昏暗简陋的小饭馆,没有招牌,只是用粉笔在一块木板写着:填肚子。
  小店很小,光线也不大足,虽然是晌午时分,可房梁屋顶zhōng yāng的那盏60瓦灯泡还是亮了。
  就是这么一间破旧残败的小饭馆,脏乱差哪样都沾,也没冷气,大热天的,还有谁会光顾呢?
  当然有。
  在熙熙攘攘的赶集人群中,一对与众不同的年轻男女踽踽独行,径直往这家小饭馆走了过来。
  一个枯瘦伛偻的老头正蹲在门口,捧着一根泛黄的竹节烟斗,掏出火柴点燃,咂巴咂巴抽着。
  突然,他停止了动作,因为在他的视线中出现了两双鞋,一双男装帆布鞋和一双简朴黑布鞋。
  “您好,请问谭惜是住在这吗?”萧云轻声问道,语气要多友善有多友善,要多礼貌有多礼貌。
  老头没有回答,只是抬头静静望着萧云,那双浑浊的双目顿时清澈起来,整个人激动得微微颤抖。
  “您好,请问谭惜是住在这吗?”萧云以为这老头的耳朵有点背,听不清,所以提高了一个音调。
  可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而老头的双目却又发生了变化,由清澈变回浑浊,因为有泪在凝聚。
  萧云苦笑,只得尴尬地摸着鼻子,这个闭门羹还真是难咽。
  倒是他身后的仙子依然是那副无yù无求不悲不恸不惊不喜的菩萨神情,不理会这一老一少的鸡同鸭讲,已经无声无息移步走了进去,视线随意四处游走,五十平米的铺面摆了七张八仙桌,显得有些拥挤,没有太多繁琐雕花装饰,简单实用,几只苍蝇停留在桌面没有仔细擦干净的油迹上,偶尔搓搓几条细腿。
  “神仙姐姐,神仙姐姐……”一个矮小漆黑的青年忽然从一个角落里走出来,咧着嘴傻笑喊着。
  仙子疑惑,回眸望去,百花失sè。
  矮小青年端着一碗猪肉炖粉条,走到她跟前,仔细端详了许久,才失望道:“你不是神仙姐姐。”
  仙子嫣然一笑,清淡,这个矮子傻里傻气的,还挺逗,淡淡道:“你知道一个叫谭惜的人吗?”
  “知道。”矮子憨笑点头,但又立即谨慎起来,审视着这个仙子,问道,“你找她干什么?”
  “门口那个哥哥,是她的朋友,今天特意来这里找她。”仙子指了指已经蹲在地上的萧云。
  矮子伸长脖子,jǐng惕地瞟了瞟萧云,然后又望了眼仙子,想了想道:“你等等,我去喊她。”
  “谢谢。”仙子拈花微笑。
  矮子愣了一下,这女孩虽然不及神仙姐姐漂亮,却更像仙女,他脸刷地红了,低下头小跑去屋后。
  须臾,一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成熟女子急急忙忙走出来,矮子跟在后头,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女孩。
  “云子!”成熟女子见到正蹲在门口跟老头聊天的萧云,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人未到声先到。
  萧云听到呼喊声,站了起来,见到这个许久没见但仍风韵犹存的女子,微微一笑,清净如竹。
  “真的是你啊?天哪,我都不敢认你了,你咋变成这副模样了呢?真像个富二代啊,你看,衣服也光鲜了,鞋子也高档了,整个人的气质都翻天覆地了,嗯,这抹笑容还是很熟悉的,温柔一刀,不知迷死多少女人。唉,对了,里面那个女人是你什么人?女朋友吧?也太美了,不像凡人,肯定是仙境走出来的,云子,你太有福气了。”谭惜一激动,一连串的话就疾风暴雨一样蹦出来了。
  “姐,你还让不让我说话?”萧云苦笑道,半分钟下来,他连见缝插针的机会都没有。
  谭惜一拍额头,自责道:“你看,都怪我太激动了,来,别在门口站着了,咱进屋聊去。”
  说着,她就热情洋溢地拉着他进屋坐下,也招呼正习惯将双手交叉置于腹部静静站在一边的仙子坐下,然后火急火燎地跑去里屋拿了两个干净的杯子出来,泡了两杯热茶,她知道萧云好这个,虽然茶叶不算好,但这年轻人沾茶叶就行,不会太计较的,沏完茶,她又去把一直躲在矮子身后不敢见人的小女孩给拽过来,抱着她在萧云的对面坐下。
  “妞妞,快叫小七哥。”谭惜吩咐着怀里的女儿。
  “小七哥~~~”妞妞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才忸忸怩怩地喊了一声,然后又害羞地藏进妈妈的怀里。
  “她是妞妞?”萧云诧异道,有点不敢置信,眼前这个小女孩皮肤白嫩,长发黝黑,像一株清晨的水灵白菜,虽然两只眼睛还是有点浮凸,但已经没有那么明显了,也恢复了不少孩子应有的天真无邪,根本无法与从前那个中毒颇深而面目全非的妞妞对上号,难不成上天真有好生之德,让她神奇复原了?
  “这都是她舅老爷的功劳。”谭惜柔声道,视线投向了门口那个弓着背抽烟的老人。
  “哦?”萧云也转头望过去,对于这个总是一副心事重重模样的老人,他很好奇,不同于老王头那种天生乐观派,这个老人似乎背负了太多东西,活得既疲惫也劳累,以至行为怪诞,对这个凡尘俗世早已经没有了热情,按理说,他就应该生无可恋了,可偏偏仿佛有一股隐形的力量支撑着他继续走下去,令到他不管风雨如晦,都依然顽强与坚定,使人想起了《论语》中的一句: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谭惜将老头如何医治妞妞的经过向萧云大致描绘一下,她也没想到短短一个多月,效果如此显著。
  幸运。
  好久没跟生人打交道的妞妞并不是“为人xìng僻耽佳句”,与萧云形同陌路了,纯粹是因为见到突然出现的大哥哥,未能立即接受,这会儿在萧云的一再挑逗下,终于不再拘束,重新跟他熟络起来,从妈妈怀抱下来,一头钻进了他的怀里,咯咯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这才是天使般的微笑,摸着她的小脑袋,萧云不禁百感交集,
  一旁显得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静静看着他,眼神极为复杂。
  萧云倒没有发现仙子的细微变化,通过简单的闲聊,他了解到了这家小店是属于爱抽竹节烟斗的这个老头的,经营了二十多年,那个有点憨傻的黝黑矮子是他的孙子,一老一少相依为命。而谭惜则是他的一个远房亲戚,妞妞管他叫舅老爷,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亲,之前也很少联系,只是在瓮中鳖的房子被开发商收回之后,谭惜母女无家可归,老头就让她俩搬了过来。
  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有时候也会失灵的。
  萧云又再次转头,望着那一个孤寂且时不时咳嗽入肺的伛偻背影,心中的情绪五味杂陈。
  他习惯xìng蹲在门口,两眼总是凝视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也许就是在等待着什么人的出现吧。
  只是,萧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老头在过去的二十四年里,风雨无阻,每天都守候在那里。
  只为他的出现。